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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飲料投資合作協議

當今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開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讓交易的結果更加完美。妳起草協議的時候都不知道?以下是我收集的餐飲合作協議,供大家參考,希望對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幫助。

餐飲股份合作協議1甲方(合作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鑒於甲、乙雙方同意共同投資於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第壹條。商業目的

利用合夥人自身資金管理的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夥人通過合法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期限

從_ _ _ _ _ _ _ _ _ _開始。

第三條。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

1.甲方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公司

乙方以_ _ _ _ _ _ _方式出資人民幣_ _ _ _ _元(大寫:_ _ _ _ _ _ _ _),占股份總數的_ _ _ _ _%。

2.全體合夥人的出資應於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之前繳足

3.本次合作的出資額為* * *人民幣_ _ _ _元(大寫人民幣_ _ _ _元)。合作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歸* * *,不得隨意要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歸個人所有,在協議終止當日或合夥人約定的時間返還。

第四條。財務管理

1,統壹財務支出,壹方公務支出必須由另壹方股東或股東代表簽字後才能憑票報銷;其他股東或股東代表不知道的私人費用、私人費用和與業務有關的費用不予報銷;公務報銷、采購、銷售、倉儲,所有相關的業務收入和費用都必須有原始憑證和憑證入賬,供股東隨時查閱。

2.本餐廳的開發決策和主要財務用途必須經雙方最高直接股東協商同意並簽字認可後才能有效執行。

3.如果餐廳盈利,則按照股東實際持有的股份分紅。

4.如果本餐廳發展需要,或者融資新增股東必須由原股東簽字,本餐廳的發展決策和重大資金使用必須經股東大會通過,股東大會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後決議方可實施,否則視為無效。

5.股東管理代表因其疏忽或不遵守本協議給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6.* * *同壹投資者可以反對股東管理代表執行* * *同壹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交易的執行。如有爭議,由全體投資者決定。

7.管理現金和備用金時,不得挪作他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盈余、工資分配和債務承擔

1.收益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和需要繳納的稅收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社創收盈余,這是合作社分配的重點,將根據合夥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經營過程中發生債務的,合作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優先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按照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出資轉讓、抽逃出資和出資

1,投資

(1)新合夥人的投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投資協議另有約定外,投資本公司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已投資的新合夥人對投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資本退出

(1)自願抽逃出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夥人可以抽逃出資:

(壹)合作協議約定的抽逃出資原因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後抽逃出資;

(三)合夥人有法定事由難以繼續參與合作企業的;

合夥人擅自抽逃出資,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夥人當然退股:

(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二)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個人喪失償付能力;

(四)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合作企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上述情況下的資金回籠生效日為實際發生日。

(3)退市抽逃資本。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其他合夥人壹致同意,可以決議罷免該合夥人: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

(三)執行合作企業事務中的不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原因;

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的名人。被除名名人自收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名人應當退股。被除名名人對除名決議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夥人退股後,其他合夥人和退股人員應當按照退股時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

3.出資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方的,該第三方作為新的投資處理,否則作為退款處理轉讓方。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在合作協議修改後成為合作企業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策權、監督權、具體經營活動和重要事項由合作雙方決定。

(二)合夥人有權分配合作收益;

(三)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按照約定分配合作收益,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所有。

(4)合夥人有權抽回資本。

2.合夥人的義務:

(1)根據合作協議維護合夥企業財產的統壹性;

(2)債務分擔合作經營虧損;

(三)對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的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從其業務中獲得的利益屬於全體合夥人的,其造成的損失由合夥人個人全額賠償;

2.禁止合作方參與與本合作項目類似或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與合營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況而終止: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三)沒有合法合夥人的;

(4)合作交易完成或不能完成;

(五)被依法撤銷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或者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指定,合夥人或者合夥人* * *在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與清算或者委托的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共同指定為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清算人;

(三)合作社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合作社所欠工資和勞保費用、合作社所欠稅款、合作社債務、退還合夥人的出資額;

(4)結算後如有剩余,按本協議進行分配;

(五)清算時合作社發生虧損,合作社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照剩余分配辦法處理。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該合夥人支付的金額超過其因連帶責任應承擔的金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賠償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逾期15天未繳足出資的,按退股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壹致同意轉讓其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不願意接受受讓方為新合夥人的,可以作為抽逃出資處理,被轉讓的合夥人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擅自以其在合營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由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因嚴重違反本協議或有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解散合作企業的,應向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應當按照其他合夥人的實際損失全額賠償。如果該合夥人拒絕傾聽,其他合夥人可以集體決定將其除名。

第十壹條。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應通過合作夥伴之間的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第12條,其他

1.經協商壹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補充未盡事宜;如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有沖突,以補充、修改內容為準;

2.新的投資合同可以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簽訂於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簽名時間: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

簽名時間: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餐飲股份合作協議2甲方:

當前地址和郵寄地址:

聯系電話號碼:

傳真:

帖子: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號碼:

基於:

1.甲方在省市道路有平方米餐飲經營場所(具體面積以房產證、租賃合同等文件及相關權證、租賃合同復印件註明的面積為準)。

2.乙方在餐飲領域具有經營管理優勢,甲方已對乙方進行考察並充分了解其優勢。

三。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充分協商,於年月日達成費用協議,並同意共同遵守以下全部內容:

四。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壹次性支付乙方技術合作費人民幣1萬元;

動詞 (verb的縮寫)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年;

不及物動詞乙方提供的技術支持包括:

1,根據甲方要求,配備湘菜廚師團隊,確保湘菜廚師團隊相對穩定,產能和質量達到柳州同類型餐飲水平;

2.乙方委派的廚師團隊應與甲方另行簽訂廚師管理合同;

3.乙方委派廚師負責酒店菜品的定位、開發和制作過程的標準化、科學化和制度化。菜品設計需出具文字菜單的電子版(客人菜單由甲方負責);

4.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設計,並簽訂設計合同(甲方必須自行設計logo和VI系統);

5.乙方負責酒店管理和市場定位的制定;

6.乙方負責前臺服務的標準化和制度化;

7.乙方負責酒店員工的技能培訓(7天);

8.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籌備計劃、材料計劃、營銷系統、印刷品設計、標誌和開業標簽設計、開業策劃方案;

9.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後期業務咨詢和分析,並根據需要進行定期監督;

10.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新菜品的開發,每月不少於4款,並根據季節需要提供美食節方案;

11.如甲方另開分店,甲方可免費使用乙方提供的模式及系統,但如需為分店指定廚師團隊及培訓,管理費另議;

12.無論本協議因何種原因終止,甲方必須無條件支付乙方委派的所有人員的工資和押金..

七。因執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應向各自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協議正本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方和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2.廚房管理合同。

3.設計合同

甲方:乙方:

日期:

餐飲股份合作協議三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就共同投資經營餐飲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擁有北京地區餐飲加盟品牌“漢餐廳”的使用權,擁有餐飲技術秘方,乙方擁有資金。現雙方決定利用各自優勢,在北京成立壹家餐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由* * *共同經營,由* * *共同盈利。

二。公司股東為甲方和乙方..公司經營地址在北京,具體地址暫定在北京市中心城區。。公司名稱暫定為,公司經營範圍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執行董事為,以工商登記為準。公司的經營場所由乙方租賃..

三。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以下簡稱投資總額)。甲方占註冊資本的49%,乙方占註冊資本的565,438+0%,按此比例承擔風險和分享利潤。註冊資本全部由乙方繳納,甲方應承擔的49%的出資額也由乙方代甲方繳納..如果公司成立,乙方不要求甲方償還49%的出資,視為乙方對甲方的贈與..

第四,使用品牌協議:

1.北京區域使用權來自甲方與公司簽訂的加盟合同。合同有效期為壹年,但可以續簽。首期入會費為654.38元+70萬元,由甲方支付..現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654.38元+70萬元的565,438+0%,乙方於年月日支付給甲方。

2.使用權的使用依據取決於特許經營合同,甲方不做任何特殊保證。

3.公司成立後,在北京地區只有公司可以獨立使用該品牌,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將該品牌用於餐飲業務,否則將視為損害公司利益的違約行為,該非法經營行為所得利潤歸公司所有。

4.該公司實際上由甲方管理..乙方負責投資和戰略擴張規劃。具體分工,雙方將制定公司制度。

5.甲方所有的飲食技術秘密歸甲方個人所有,不屬於公司財產,但甲方可以授權公司使用,授權期限由甲方決定..但授權使用不具有排他性和排他性,甲方的其他使用不能受到限制。

不及物動詞這個協議是壹個框架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7.如果公司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日內仍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本協議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簽訂後,任何壹方拒絕履行本協議,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九。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如本協議有任何爭議,應提交司法管轄。

甲方:乙方:

日期:

餐飲股份合作協議4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壹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飲項目。

甲方出資方式:金額:大寫(小寫)付款方式:乙方出資金額:金額:大寫(小寫)付款方式:

第二條本合夥企業依法設立合夥企業。企業名稱:主要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財產歸* * *所有,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因法定原因終止時,企業的損益按本協議有關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三條合夥企業的管理方式

1.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全體合夥人委托甲方管理經營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夥人權利。

2.乙方負責財務管理。甲方需要資金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做好準備。甲方必須保留使用金額的會計憑證,會計制度明確。

第四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十年,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自年月日起計算。

第五條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產生的利潤屬於全體合夥人,產生的損失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企業的盈虧由雙方分擔,按照甲方50%和乙方50%的分配份額分擔和承擔..

第六條合夥企業經營過程中的入夥和退夥事宜,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七條本協議期滿後,如雙方均未要求終止本協議,則視為雙方同意繼續履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對方提交書面退出文件,並向對方移交自己關於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和客戶資源。

第8條爭端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違約處理

1.如果壹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要求違約方依法賠償損失。

2.如壹方的行為不利於合夥企業的發展,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導致合夥企業解散,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要求違約方依法賠償損失。

第10條協議的終止

1.如果壹方違反本合作協議,另壹方有權終止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到期;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如果壹方合夥人出現法律問題,做出對企業有害的行為,另壹方合夥人有權終止合作協議。

第十壹條合夥企業終止財務清算。

1.合夥企業終止後,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應當退還合夥人的出資。按以下順序清償:合夥人欠員工的工資,合夥企業欠的稅,合夥企業的債務。

3.結算後有盈余的,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全體合夥人壹致同意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壹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