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因為選不到合適的中鋒,手握探花簽的公牛隊最終選擇簽下了“飛人”喬丹,但是他們並不認為喬丹可以拯救公牛隊,相比公牛隊的眼光,有壹個贊助商卻預見到了喬丹的未來,它就是當年頻臨倒閉的耐克。
為了簽下喬丹,耐克把本來用來簽約3-4名新秀的250萬美元全部都給了喬丹,他們給喬丹開出了5年250萬美元的代言合同,這個待遇已經絲毫不比當年的巨星魔術師約翰遜和伯德差了。
喬丹的猶豫,也讓耐克最終拿出了大招,他們承諾如果喬丹簽約,未來會以喬丹的名字打造子品牌,並且讓喬丹擁有終生的銷售分紅收益,耐克的誠意和合同打動了喬丹,喬丹最終成為了耐克的壹部分。
花費重金簽下壹個毛頭小子,耐克並非沒有做第二手準備,為了避免喬丹出現水貨的情況,合同後面兩年的錢打水漂,耐克為喬丹設置了三個任務,只有完成這三個任務,喬丹合同的第四年和第五年合同才能得到執行。
耐克給喬丹設置了什麽條件呢?第壹是關於個人榮譽的,耐克要求喬丹在前三年中,至少要完成拿到最佳新秀或者入選全明星陣容的榮譽。第二項是關於個人數據的,根據耐克的要求,喬丹生涯的前三個賽季,至少要有壹個賽季得分達到20+,才能執行合同。第三項是銷售數據,這也是耐克最為看重的,他們要求喬丹前三年的球鞋銷售額不少於400萬美元。
耐克開出的這三個條件難嗎?對於壹個菜鳥球員來說,簡直就是三大難題,或許耐克當年也認為這樣的任務已經夠難了,可是耐克還是小瞧了喬丹,喬丹在壹年交出的成績單也讓他們驚呆了。
菜鳥賽季,喬丹場均拿到28.2分、6.5籃板、5.9助攻、2.9搶斷,在菜鳥賽季,喬丹就拿到了最佳新秀,入選全明星首發、最佳陣容壹陣、最佳防守陣容等榮譽,壹年的時間,球場上的事情,喬丹輕松交出完美成績單。
球場外呢?耐克對喬丹的要求是三年400萬,在首個賽季喬丹就交出了1.2億美元的銷售量,時隔多年,耐克的高管在談到喬丹的銷售量時表示,耐克壹整年都在擴大工廠,我們壹整年都在波特蘭的工廠裏面加班,雖然很累,但是我們很開心,而這壹切都是喬丹帶給他們的,喬丹也用自己的表現告訴耐克,他們絕對沒有選錯人。
估計當年的耐克公司自己都沒有想到,給還是新秀的喬丹設置的三個“超級目標”,居然被他在第壹個賽季就全部完成,順利拿走“天價球鞋合同”。
很多朋友可能都不知道,耐克能成為全世界範圍內最強的 體育 品牌之壹,其很大壹部分功勞都來自於當年大膽選擇的代言人——邁克爾.喬丹。
孤獨壹擲,耐克天價合同簽約喬丹1984年,NCAA明星球員喬丹在首輪第三順位被公牛隊選中。
而當時的耐克公司在全美 體育 市場的占比非常之小,幾乎可以說成不入流。當時NBA眾多巨星都是匡威旗下的代言人,如:魔術師,伯德,J博士等等......
由於當時狀元郎奧拉朱旺很早的就被斯伯丁給簽約(就是那個熟悉的籃球品牌),耐克只能轉投其他球員,比如小有名氣的喬丹。
實話實說,大學時期的喬丹應該是那壹屆選秀裏知名度最高的球員之壹。如果不是那個年代中鋒實在吃香,喬丹未必就不能當選狀元。
在幾番交涉之後,耐克公司也很看好喬丹的潛力,最終給喬丹提出壹份“5年250萬美元”的天價球鞋合同。
憑什麽號稱天價球鞋合同?要知道那年賈巴爾的球鞋代言費壹年也只有10萬美元很多年輕球迷在看到5年250萬美元的時候,可能都覺得不以為然,畢竟現階段的巨星動輒就是每年上千萬的球鞋代言費。 但妳要知道,那是1984年,距離現在足足有46年的時間。
整個80年代初期,NBA球鞋代言合同壹年能超過6位數的只有壹人,就是賈巴爾,每年10萬美元。
其他如魔術師,伯德等巨星,當時的球鞋代言合同壹年也只有7-8萬美元。
所以,耐克給壹個新秀每年50萬美元的球鞋代言合同,這在當時真的是絕無僅有的天價球鞋合同。
給妳天價合同,但妳要完成三個“小目標”,說白了耐克就是在逼著喬丹成為巨星妳壹個新秀,憑什麽比賈巴爾,魔術師,伯德掙得還多?
所以,錢沒有那麽好拿。當時的耐克給喬丹這份球鞋合同加了三個附加的必要條件:
1、拿到年度最佳新秀或三年內入選全明星
2、三年內做到常規賽場均得分20+
3、三年內球鞋銷售額不少於400萬美金
註:如未能完成,則第四、五年的合同不執行
耐克提出的這三個要求其實就很苛刻了,這是逼著喬丹成為全明星級別的球員,妳才能如願把所有代言費拿走。
籃球之神降臨,耐克所有要求被喬丹在新秀賽季就全部拿到說實話,可能連耐克公司自己也沒想到,喬丹會在短短壹個賽季的時間內,完成了所有附加條件。
新秀賽季,喬丹場均拿到28.2分6.5籃板5.9助攻2.4搶斷,不僅輕松拿到最佳新秀球員,更是入選了全明星首發陣容。
而當時要求的三年內創造400萬美元的銷售額,更是被喬丹按在地上摩擦。 在喬丹正式進入NBA之後的三個月,耐克公司的銷售額突破了驚人的7000萬美金......
喬丹成神,助力耐克飛速發展,最終雙方聯手建立“AJ品牌”關於喬丹後面的故事球迷們就很清楚了,越來越強的他帶領公牛隊6次拿到總冠軍,個人榮譽更是斬獲無數,成功封神。
傍上了喬丹這尊大神,耐克公司在隨後二十年間公司市值不知道翻了多少倍,最終成為NBA乃至全世界 體育 市場的巨頭企業。
也正因為喬丹的巨大影響力,讓耐克公司最終同意了喬丹和其經紀人的提議: 雙方聯手打造壹個分支品牌——AJ。 (這個系列到底有多火,我就不用再多介紹了)
作為“AJ”的永久合夥人,耐克公司每年需要向喬丹支付巨額分紅費用。從2019年福布斯公布的報告來看,單2019年耐克公司支付給喬丹的分紅就高達1.3億美金。(2000-2012年之間累計分紅也不低於5億美金)
結語喬丹跟耐克的故事在很長壹段時間內都被譽為商業 體育 的美談。
壹個是剛剛起步的小公司,壹個是剛剛進入聯盟的毛頭小子。妳給我天價合同,我還妳千億市值。(實際上耐克目前的市值已經達到13000億人民幣)
現在耐克已經火遍了全球,但是在1984年,耐克的影響力並不大,甚至毫不起眼,當年也是壹個重大轉折點,那便是和喬丹進行簽約。
自己的地位並不高,完全比不過匡威和阿迪達斯,喬丹已經有想和大品牌阿迪達斯進行合作的意向。但是這時,耐克在進行競爭時打了感情牌,他們為喬丹制作了壹個短視頻,正是這個短視頻,讓喬丹選擇了耐克,最終雙方簽下了壹份5年250萬美元的合同,但是也有三個制約條件:
第壹個是喬丹要在三年內入選全明星陣容或者最佳新秀陣容
第二個前提是在剛進入NBA賽場的前三個賽季裏,喬丹至少要有壹個賽季場均得分超過20分。
第三個前提是喬丹能夠在簽約後的三年時間裏銷售出價值400萬美元的簽名球鞋
神之所以能被稱為神,下面就是答案:
第壹個賽季就把條件全部達成,新秀賽季場均得分28.2分;拿下年度最佳新秀,入選最佳陣容二陣,入選全明星首發;第壹年的時間裏就幫耐克賺取1.8億美元。
可以說每個條件都是超額完成,喬丹拿代言費比得分還輕松,耐克公司更是名氣利益雙豐收,也是壹路超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