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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房子有人住應該怎麽樣辦

從法院拍賣取得了房子,去辦手續時,卻發現有人住裏邊,這時候應該怎麽辦?1、可以向其出示法院給妳的拍賣成交確認書或者是裁定書,證明房子已經是妳的,要求對方搬離;2、可以與執行法官溝通,申請法院對房屋進行強制騰空。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三條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並於價款或者需要補交的差價全額交付後十日內,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