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通過考試是當場確認簽名。
科目壹考試流程:
1、聽從工作人員安排,在待考場順序領取本人學車檔案;
2、攜帶並出示本人身份證,接受監考民警審核;
3、進入考試區域必須關閉手機;
4、進入考試區域不許大聲喧嘩;
5、法規課本不許帶入考場(或放進包內);
6、考試結束後,身份證本人收好保存,將檔案交到考場前方《交證窗口》;
7、考試及格的學員在考場出口在工作人員指導下簽字後離開考場;
8、考試不及格的學員,即可離開考場,聽候所在駕校工作人員通知補考時間。
擴展資料《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三十六條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預約的考場和時間安排考試。申請人科目壹考試合格後,可以預約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有條件的地方,申請人可以同時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成功後可以連續進行考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均合格後,申請人可以當日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申請人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車輛管理所在六十日內不能安排考試的,可以選擇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其他考場預約考試。
車輛管理所應當使用全國統壹的考試預約系統,采用互聯網、電話、服務窗口等方式供申請人預約考試。
百度百科--駕照考試科目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