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印件,加蓋公章是指復印件上加蓋紅色公章。
1.復印件的公章就是妳要復印的。不管上面有沒有蓋章,復印完章壹定要在上面蓋個章。復印後,上面的原件不蓋章無效。
2.在簽署文件時,騎縫章是指當遇到多頁合同文本時,為了防止合同當事人壹方私自修改或替換壹頁或多頁,同時又不想在合同紙張的每壹頁上加蓋印章,而是選擇將多頁合同文本的邊緣連接在壹起,並加蓋合同的公章或專用章。這叫騎縫之印。
這個公章是否加蓋必須遵循壹定的原則:公文中有簽發機關簽名的,應當加蓋簽發機關的印章,並與簽名機關壹致。帶有特定簽發機關標誌的壹般公文、電報可以不加蓋印章。“這個郵票精美,總結起來就是“六個郵票”:特定格式的“會議紀要”不蓋章。
會議紀要的劃分方式有很多種,但從是否蓋章的角度來看,可以分為無蓋章的會議紀要和有蓋章的會議紀要兩種。
這份復印件與原件壹致公平嗎?
如果可以公證,準備好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等證明文件提交公證處公證。公證時間1-5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七十條壹方當事人提出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壹)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
(二)原始物證或者復印件、照片、錄像資料等。與原物證相符的;
(三)有其他證據佐證的合法取得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相印證的復制件;
(四)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物證或者現場勘驗筆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