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提供有效護照或者可以代替護照使用的證件及其復印件;
(2)填寫申請表,交近期2寸半身免冠照片兩張;
(三)回答有關詢問;
(四)提交與申請有關的證明材料:
1.辦理定居(D形)簽證,須持定居身份確認表;
2.申請專業(Z-space)簽證,須有中國El用人單位的聘用或任職證明或授權單位的邀請函;
3.申請學習(X形)簽證,須有接收單位或主管部門的證明;
4.申請訪問、商務、技術、服務、交流簽證(F),需提供被授權單位的邀請函;
5.辦理旅遊探親簽證(L型),須有旅遊部門的接待證明,必要時須提供出境後前往國家(地區)的機票、船票或親屬的邀請函;
6.申請記者(J-1或J-2)簽證,必須有新聞主管部門的證明;
7.申請團體簽證分離或者會簽的,應當提交接待單位等相關證明;
8.申請《中國人外國人出入境通行證》,須提交護照遺失證明或其他相應證明材料;
9.申請中國人和外國人前往陜西省非開放地區旅遊通行證,須提交省軍區、外辦和省公安廳的同意意見;
10.申請外國人居留證或者外國人臨時居留證,應當分別提交與定居、就業、就讀等原因相關的證明。
(5)付款(此處略)
二、除《中國人民旅行證》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外,其他均在居住地或暫住地的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中國公民因私出國護照申請須知。
壹、領取《中國公民出國(境)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公民憑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在戶口所在地市、縣公安機關領取《申請表》,民航、鐵路系統在職人員及其家屬在本系統公安廳、局領取《申請表》,公派留學人員、軍人在省公安廳領取《申請表》。
第二,填寫“申請表”
1.《申請表》必須用鋼筆或簽字筆逐項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嚴禁弄虛作假;
2.表格中申請人姓名、出生地、出生日期必須與戶口簿、身份證壹致,不得隨意塗改;
3.貼符合出國(境)要求的照片,要求是申請人的近照;
4.“妳因私申請出境的次數”是指妳在公安機關申請出境的次數。未被批準的,應在備註欄說明未被批準的原因;
5.本人從開學到申請出國日期的親身經歷;
6.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境內外主要家庭成員,家庭成員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寫境外地址;
7.請根據申請表中的“說明”填寫“單位意見”壹欄;並由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三,提交申請
1.將填好的《申請表》原件交至領取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2.提交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提交兩張符合要求的2寸(48mm x 33rmm)照片;
4.提交與申請相關的證書:
(1)參加旅遊團隊境外旅遊的,須提交具有境外旅遊經營權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額旅遊費用發票。
(2)出國學習宗教課程(含在宗教院校學習)的,須提交省級以上宗教事務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證明。
(3)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含公派、事業單位出國留學人員)提交並填寫完整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護照申請登記表》。
(4)被收養子女出國定居的,須提交常住戶口所在地省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登記證明、收養人護照或其他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5)勞務公司辦理的外派勞務人員,應提交有外派勞務經營權的勞務公司出具的勞務項目說明。
(6)因其他原因申請出國的人員,免交出國邀請材料。
5.回答相關詢問;
6.繳費:200元,第壹次辦理護照(含受理審批30元,制證發證140元),補辦420元(含受理審批100元,制證發證200元,簽註20元)。
第四,辦護照
1.申請人可在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或其所屬市(區)公安局領取回執,或同壹戶口本上的親屬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和申請人回執領取。
2.護照必須當場檢查護照信息頁的內容和印章。
3.持有人必須在護照上簽名;
4、在執照登記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