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人基本身份信息欄
如申請人本人自行填寫申請表,“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民族”、“出生日期”按照二代證身份證信息填寫;“拼音姓”、“拼音名”按照標準漢語拼音拼寫;“出生地”、“戶口所在地”(截取到縣〈市〉即可)按照戶口本信息填寫;“照片”需提交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不要求像素和是否為近期照片。制證照片須提交帶編碼的經 “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采集檢測系統”檢測合格的照片。
二、選擇辦理出入境證件欄
申請人希望申辦何種出入境證件可直接在相應欄目內選擇,方便壹次辦理多類出入境證件。不清楚之處,可在詢問出入境受理民警之後進行填寫,避免出錯。
三、取證方式和郵寄地址欄
申請人可自由選擇領取證件方式。如選擇郵寄送達,需填寫詳細郵寄地址和收件人姓名以及聯系電話。
四、監護人意見或委托他人辦證欄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申辦護照必須到場,但只需壹方監護人陪同並簽署同意其辦證的意見;如果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意見仍由監護人出具。申請人辦理港澳通行證及簽註和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時存在由監護人或委托他人代辦的情形。監護人或被委托人可在表格中根據不同情形進行相應選擇。“本人系申請人的 ”,橫線中填寫本人與申請人的關系,例如:父親、母親、兒子、女兒等。
五、申請人聲明欄
主要目的是告知申請人應如實填寫表格並提交材料,否則應承擔法律責任。申請人簽名須在民警受理時當面簽署,此前簽署無效。申請人可以習慣方式書寫姓名,只要不壓線和出框即可,少數民族申請人可以依照少數民族語言姓名簽名,不具有簽名能力的人可不簽名。
六、免登記使用港澳地區自助查驗通道聲明欄
申請人辦理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後,如自願選擇使用港澳地區自助查驗通關服務,則在此欄中簽名,以示授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其指紋模板信息寫入其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芯片中的香港、澳門主管部門專屬應用區域,並允許港澳主管部門在口岸查驗中進行讀取。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由其監護人簽署。
七、其他與表格相關的問題
(壹)材料補齊及存檔。如果申請人申請三類證件,其中壹類或兩類證件申請材料不齊全需要補充,其他證件材料無問題,受理民警可征求申請人本人意見,如願意等待壹起辦,則請其補充材料後再統壹進行後續審批。如不願意等待,則先辦理材料齊全的那類證件,待申請人補充材料後再重新填表辦理剩余的那類證件。
(二)關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辦證。申請人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見附件制式模版)。
(三)《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須A4紙正反雙面打印。如遇其它問題或存疑之處,可直接致電或前往戶籍所在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