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
4、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
5、簽訂合作協議時,應註意選擇合適的合同形式,確保合同內容合法,避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主播工會是壹種服務於直播行業的組織形式,主要職責包括招募、培訓和管理主播,為主播提供直播間搭建、直播內容策劃、粉絲互動等支持。
它類似於主播的經紀公司或包裝公司,為主播提供宣傳、公關、簽約談判和運營推廣等服務,並在主播的收入中獲得壹定的利益分成。主播工會通過與直播平臺的合作,參與平臺的推廣活動和商業合作,幫助主播和平臺創造更多的價值和機會。對於主播來說,工會提供系統化運營支持,幫助他們提高直播技巧、增加粉絲互動,並確保直播內容和行為符合平臺規定和社會道德。總的來說,主播工會是直播產業中的壹種重要組織,為主播提供支持和服務,同時也與平臺合作創造價值和機會。
綜上所述,主播工會合作協議可以簽訂,且在滿足壹定條件下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