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電子合同章要備案嗎
需要,電子印章是我國《電子簽名法》和我國有關印章管理規定的信息安全基礎建設(產品),合格和安全的電子印章含有密碼技術作為核心安全模塊,它的采購和使用應遵照上述第壹條有關國家法律和管理規定。 申請人可在網上填寫申請信息,並須持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委托書等原件,到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 自己隨便制作的電子印章主要要看涉及什麽內容,如果涉及的內容屬於個人性質的,那麽用其簽訂的合法的合同行為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該印章涉及單位且未經登記備案,但相對方有理由相信其是真實的,那麽該行為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華人民***和國電子簽名法》第三章 電子簽名與認證: 1、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1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2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4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2、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電子合同章和壹般合同章相關關系
比較 1.***同點: (1)具有相同的視覺效果; (2)不允許存在兩個(或以上)有效的電子印章實體,即不允許有備份; (3)使用管理手續相同; (4)在滿足有關法律的前提下,電子印章的使用具有和傳統印章相同的法律效力。 2.差別: (1)傳統的印章有相關的管理法規,而電子印章的相關管理法規尚未出臺; (2)所基於的防偽技術不同,電子印章所基於的數字簽名技術,真正實現了難以假冒,安全性更高; (3)電子印章通常只用於電子文書; (4)通過普通打印機將帶有電子印章的電子文書打印在紙介質上時,其法律效力相當於原件的復印件; (5)通過專控打印機將帶有電子印章的電子文書打印在紙介質上時,其法律效力還只限於系統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