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支票上可否蓋兩個重復的章?

支票上可否蓋兩個重復的章?

不可以,應該作廢。

《中華人民***和國票據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七條?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據的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

在票據上的簽名,應當為該當事人的本名。票據金額以中文大寫和數字同時記載,二者必須壹致,二者不壹致的,票據無效。

擴展資料:

?

《中華人民***和國票據法》相關法條:?

第六十條國家機關、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作為票據保證人的,票據保證無效,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

票據保證無效的,票據的保證人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民事責任。國家機關提供票據保證的,以及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在法人書面授權範圍內提供票據保證的除外。

第六十二條保證人未在票據或者粘單上記載“保證”字樣而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者保證條款的,不屬於票據保證,人民法院應當適用本法律規定。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票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