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通過微信聊天自願達成和解協議,確認微信聊天記錄為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雙方在微信聊天中達成的和解協議與書面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認真履行。
3.雙方在微信聊天記錄中確認協議內容,並同意將其作為解決糾紛的有效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