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給空白勞動合同給員工簽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勞動者可以拒簽。如果單位繼續用工,可以在入職後兩年內請求單位支付啟動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如果單位不要勞動者,屬於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壹定要在勞動合同填寫清楚完整,並且確認是與用人單位協商壹致的內容後,方可簽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二、合同生效應具有哪些條件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利益;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