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程名稱:編制日期:200月日。
分項工程
工作內容:屋頂棚內墻面和托灰部分的位置
披露人運營團隊負責人
披露內容:
1,施工前要檢查作業環境是否符合要求,檢查符合安全規定後才能開始施工。
2.使用的高凳上鋪設的跳板不得少於三塊,跳板末端長度應為200。兩個高凳組成的操作平臺上限為1人,平臺上最多可放2桶石灰砂。
3.室內照明拉的電源線不得拖在地上、破損或裸露。非專業電工不得私自拉照明線。需要經常移動的電源線必須使用橡膠電纜。
4、室外架子伸入室內的拉結鋼筋不得隨意拆除,如需拆除必須向施工工長請示。
5、室內粉刷不得向室內預留孔洞或室外亂丟雜物或垃圾。
6.建築物入口處必須有安全防護棚,樓梯臨邊必須有欄桿保護。室內地面上的洞口必須在25~50cm處用蓋板封閉,50~200cm處的洞口必須加欄桿保護。如果洞口長於2米,則應采用陽臺臨邊保護。
7.及時清理回收室內粉刷的地面灰,確保現場文明施工。
8、操作人員不得在室內小便。
補充
家庭作業
向導
內容
披露對象
(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