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壹般指異地居住、
生活、
工作6個月以上的人員。
(
2)“臨時外出就醫人員”指轉診轉院、
自行外出就醫人員,
因出差、
探親、
旅遊等臨時外出就醫人員。
2.異地就醫備案辦理流程
(
1)異地長期居住人員:省內、
省外就醫均需進行備案(住院、
門診慢病)
,可
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
APP、
國家醫保服務平臺微信小程序、
魯醫保小程序等各種掌辦、
網辦途徑辦理
在提交時勾選《煙臺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備案個人承諾書》,
進行簽名承諾。
受條件限制無法自助辦理的,
參保人員可攜帶身份證或者社保卡原件,
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現場辦理(委托代辦的還應攜帶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在《煙臺市基本醫療保險長期異地就醫備案個人承諾書》上簽字,
醫保經辦機構留存。
不支持電話辦理異地長期居住備案。
(
2)臨時外出就醫人員:自2022年1月1日起,
省內跨市“臨時外出就醫人員”住院、
普通門診、
門診慢病就醫壹律取消備案手續,
在國家異地聯網平臺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費用直接聯網結算。
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
國家醫保服務平臺微信小程序、
魯醫保小程序等各種掌辦、
網辦途徑辦理,
也可撥打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電話或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現場辦理。
3.異地就醫備案變更流程
辦理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後,
在備案有效期內(備案未滿6個月)確需回參保地就醫的,
按以下原則處理:通過提交備案就醫地戶籍證明、
居住證或單位工作證明等材料,
申請將長期異地就醫備案變更回參保地的,
享受與參保地同等的醫保待遇;
未提供上述有關證明材料,
單純采用個人承諾方式備案的,
按“臨時外出就醫人員”醫保待遇政策執行。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超過6個月需變更長期異地就醫地的,
可申請終止原長期異地就醫備案,
根據實際就醫需求重新辦理異地就醫備案。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終止方式:備案時間超過6個月的,
可通過公***服務渠道自行終止備案;
備案時間不足6個月的,
由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辦理。
4.異地就醫待遇保障
(
1)“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待遇政策。
辦理備案後在長期居住地就醫,
壹次備案長期有效,
享受與參保地就醫相同的醫保報銷比例;
在備案的長期居住地以外就醫,
按臨時外出就醫政策執行。
(
2)“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待遇政策。
2022年1月1日起,
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
個人首先負擔10%,
剩余部分根據就診醫療機構級別,
按我市醫保待遇政策結算;
其中回參保地臨時就醫的住院和門診執行參保地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