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九條
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應當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壹)符合規定的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二)軟件的標識材料;
(3)相關證明文件。
第十七條
登記申請書應當使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制定的統壹格式,並由申請人蓋章(簽名)。
申請表應用中文填寫。提交的各種證書和證明文件為外文的,應附中文譯本。
申請註冊的文件應使用297mm×210mm(長×寬)的國際標準A4紙。
第十八條
申請文件可以直接提交或掛號郵寄。申請人提交有關申請文件時,應當註明申請人和軟件的名稱,有受理號或者註冊號的,應當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