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怎樣調查收集證據 1、人民法院受理申請人申請進行調查取證的,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由兩人以上***同進行。調查材料要由調查人、被調查人、記錄人簽名、捺印或者蓋章。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九十七條 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由兩人以上***同進行。調查材料要由調查人、被調查人、記錄人簽名、捺印或者蓋章。 二、成為民事案件證據,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民事訴訟證據,它是指能夠證明民事案件真實情況的各種客觀事實,需要滿足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 1、客觀性 是指證據必須客觀存在的事實,即具有客觀性。客觀性是指民事訴訟證據本身是客觀的、真實的,而不是想象的、虛構的、捏造的。 2、關聯性 是指證據與證明對象之間具有的某種內在的聯系。 3、合法性 是指證據必須符合法律的要求,不為法律禁止,即具有合法性。合法性包括收集證據的合法性、證據形式的合法性和證據材料轉化為證據的合法性。 民事訴訟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與合法性是任何壹件民事證據必須同時具備的屬性,三者缺壹不可。 依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人申請進行調查取證的,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由兩人以上***同進行。調查材料要由調查人、被調查人、記錄人簽名、捺印或者蓋章。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果妳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網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客觀:1、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九十六條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包括: (壹)涉及可能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關系的; (三)涉及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訴訟的; (四)當事人有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中止訴訟、終結訴訟、回避等程序性事項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依照當事人的申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