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被上訴人(原審訴訟地位):×××,……。
……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寫明案由)壹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民初……號駁回管轄權異議裁定,現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1、撤銷××××人民法院(××××)……民初……號駁回管轄權異議民事裁定書;
2、本案移送××××人民法院處理。
上訴理由:
……(寫明不服駁回管轄權異議裁定的事實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訴狀副本×份
上訴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說明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四條第壹款第二項、第二款、第壹百六十四條第二款、第壹百六十五條、第壹百六十六條、第二百六十九條制定,供被告對第壹審人民法院駁回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用。
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寫明名稱住所。另起壹行寫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其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3、當事人對駁回管轄權異議上訴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不服第壹審人民法院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提起上訴。
4、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