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嚴格遵守《伊金霍洛旗實施國家安居工程的意見》(伊金霍洛旗〔2010〕24號)和《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的通知》(伊金霍洛旗〔2010〕64號)的有關規定,承諾如實填報收入、住房情況並提供相關材料。經審查,所提供的內容或材料不真實的,自願退出已申請的保障性住房,今後不得再次申請。
承諾人簽名:
年月日
住房情況證明(申請人)
茲證明我單位(社區)同誌,目前住房情況為,地點在鎮社區,屬於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房產證號)。
年收入和家庭固定資產證明
同誌,茲證明家庭固定資產價值為人民幣10,000元,去年總收入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其中:1,工資及年收入人民幣;2、獎金和臨時補貼;3、生產經營所得,承包、租賃企事業單位所得;4、勞務報酬收入元;5.其他收入元。
特此證明
單位負責人簽字(公章):
社區負責人簽字(公章):
鎮政府負責人簽字(公章):
年月日
註:1。以上空格必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塗改無效。2.被證明人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無工作單位的,由持證人現居住地社區負責人和鎮政府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
住房情況證明(配偶)
茲證明我單位(社區)同誌,目前住房情況為,地點在鎮社區,為無房戶或困難戶(房產證號)。
年收入證明
同誌,茲證明去年的總收入為人民幣(大寫),元。其中:1,工資及年收入人民幣;2、獎金和臨時補貼;3、生產經營所得,承包、租賃企事業單位所得;4、勞務報酬收入元;5.其他收入元。
特此證明
單位負責人簽字(公章):
社區負責人簽字(公章):
鎮政府負責人簽字(公章):
年月日
註:1。以上空格必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塗改無效。2.被證明人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無工作單位的,由持證人現居住地社區負責人和鎮政府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
住房情況證明(配偶以外的家庭成員)
茲證明我單位(社區)同誌,目前住房情況為,地點在鎮社區,為無房戶或困難戶(房產證號)。
年收入證明
同誌,茲證明去年的總收入為人民幣(大寫),元。其中:1,工資及年收入人民幣;2、獎金和臨時補貼;3、生產經營所得,承包、租賃企事業單位所得;4、勞務報酬收入元;5.其他收入元。
特此證明
單位負責人簽字(公章):
社區負責人簽字(公章):
鎮政府負責人簽字(公章):
年月日
註:1。以上空格必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塗改無效。2.被證明人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無工作單位的,由持證人現居住地社區負責人和鎮政府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
頂住點
附所需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由填報人和申請人簽字確認與原件壹致,粘貼順序如下:
1,戶籍證明原件;
2.身份證復印件;
3.戶口簿復印件;
4.結婚證、離婚證復印件或單身證明原件;
5.房屋租賃合同原件或房產證復印件;
6.收入證明原件;
7.低保證明原件;
8.其他證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