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圍面試人員向所報考市縣組織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等證件原件,以及黨員、優秀學生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選拔任用所需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黨員,學生,需提供所在黨支部上級黨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優秀學生幹部(指高校院系以上單位評選的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畢業生和“三好學生”)需提供獲獎證書。如有遺失,應有學校主管部門以上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報考少數民族市縣的少數民族考生,需提供戶籍所在地市縣少數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出具的少數民族證明材料。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不予認可。
報名確認階段已提交全部材料的,無需再次提交。
因故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可以書面委托他人辦理。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入圍者的原件及委托書。
資格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取消面試資格;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提交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入圍人選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空缺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並進行資格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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