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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存在哪些問題

 考勤管理是企業事業單位對員工出勤進行考察管理的壹種管理制度,包括是否遲到早退,有無曠工請假等。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考勤管理存在哪些問題,僅供參考,大家壹起來看看吧。 

考勤管理存在哪些問題1

 用人單位無考勤制度

 在企業用工實踐中,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管理約束最基本的手段,就是要求員工按時上下班,這也是企業對員工實施有效管理的重要前提。因此,大多數用人單位都有相對系統的考勤管理制度,以便對員工出勤狀況實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但另壹方面,用人單位不實施考勤的現象也不少見:有些是因為公司規模較小、剛成立等原因,導致企業考勤管理處於空白期;也有些規模較大、管理比較規範的企業,對司機、外勤銷售人員、24小時輪值班人員等部分特殊崗位缺乏認識,以為這類崗位無法考勤或者沒有必要,而不實施考勤管理,這些都直接或間接地為用工風險埋下隱患。在勞動爭議案件中,涉及出勤時間的爭議非常多見,如加班費爭議、曠工爭議、拖欠勞動報酬等爭議,都直接或間接地與出勤時間的確認有關。如果企業未實施考勤,將無法提供有效的考勤記錄,而考勤制度是企業的壹項基礎管理工作,用人單位對其員工在本單位的出勤情況應負有舉證責任。若無法提供考勤記錄,則仲裁機構或法院將可能采信員工的主張。屆時是否加班、加班時間長短、是否曠工等均由不得用人單位做主,顯然,這是任何用人單位都不願意看到的局面。

 多重考勤方式並存

 當前科技迅猛發展,考勤方式也日新月異,從紙片打卡機考勤到射頻IC卡打卡考勤,從指紋打卡考勤到人臉識別考勤,不壹而足。雖然企業大都執行單壹的考勤方式,但多重考勤方式並存的企業也不占少數。個別用人單位為了減少電子考勤的差錯(如漏打卡、設備損害、設備誤差等),還另外增加了手工考勤方式,而這兩種考勤方式在記錄結果上很可能存在較大差異。在許多加班工資爭議案件中,用人單位主張將手工考勤作為認定工作時間的依據,而勞動者則主張以電子考勤為準。管理上的不嚴謹導致考勤記錄的不明確性,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很多用人單位對出勤時間的認定標準並無制度規定或合同約定,這也導致在實際的爭議處理中,仲裁員或法官會從有利於勞動者角度考慮。

 考勤規定不明確

 企業的考勤制度往往涉及工時制度、工作時間安排、加班的申請程序等,如果這些內容不夠明確或與勞動合同存在沖突,同樣會為勞動爭議埋下隱患。

 問題之壹,是企業考勤規定沒有規定工作時間的統計及確認方法,由於工作時間直接涉及薪資結算,往往直接影響到勞動者權益,故用人單位應當加以明確。如門禁記錄是否作為統計工作時間的依據、員工的考勤記錄是否須經相關部門核對校準。如果規定明確的話,將大大減少爭議發生的可能性。

 問題之二,是企業考勤規定往往忽視對休息時間的安排。有些單位規定每天工作9小時,並未規定中間有1小時休息時間。但員工可能以為存在1小時加班時間而申請仲裁,盡管員工並不壹定勝訴,但仲裁本身也消耗了企業的管理成本。特別是對制造業企業而言,對於“工間休息時間”更應有明確的規定。

 問題之三,是企業考勤規定忽視對加班的認定標準。加班是否須經審批?員工超時工作究竟是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這方面問題往往是勞動爭議中非常常見的爭論焦點。用人單位明確加班須經審批的程序,可以避免員工因個人原因超時工作而索要加班費的情況。

 缺勤記錄未註明事由

 在企業日常考勤管理當中,員工因病假、事假等缺勤是常有的事,但若對缺勤缺乏明確的標準,那麽員工是否屬於曠工、是否屬於休假、休了什麽假等,都將成為疑問。

 考勤記錄無簽名核對

 考勤記錄是勞動爭議當中的典型證據形式,而該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也是各方爭論的焦點。其中最典型的爭議是,沒有員工簽字確認的考勤記錄是否具有證明效力。考勤記錄關乎員工的工資休假等權益,對其真實性的判斷至關重要。而用人單位提供的考勤記錄是否屬於原始證據、是否形成於當時、是否具有更改可能性、是否經員工簽字確認等,都是判斷考勤記錄真實與否的重要標準。

 考勤記錄疏於保管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與考勤記錄相關的曠工爭議、加班費爭議往往存在仲裁時效限制。但時效限制的背後,卻要求用人單位務必要保管相關的管理文件,考勤記錄便是其中之壹。

 考勤規定與實際處理不壹致

 企業員工關系管理應當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否則所有的制度規定都將形同虛設,更不利於建立管理威信,更重要的是,還會制造各種訴訟風險,而企業的考勤管理規定與實際執行情況便是其中之壹。

 未及時申報、續延特殊工時制

 企業由於部分員工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如外勤人員、司機、高級管理人員等)而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和綜合工時制,既是控制成本的需要,也便於管理統計。但部分用人單位卻對特殊工時制存在誤解。

 第壹,認為特殊工時制只需合同約定或制度規定即可。根據現行政策,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時制度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未經批準,即使雙方有約定也不得執行特殊工時制,而只能按照標準工時制統計加班。

 第二,認為只要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就可全員執行特殊工時制或永久執行特殊工時制。根據特殊工時有關申報規定,經批準的特殊工時制有適用期限、適用崗位的限制。不是所有的崗位都能執行特殊工時制度,也不是申請特殊工時制獲得批準後便可壹勞永逸。

 第三,認為執行特殊工時制無須告知員工。盡管是否執行特殊工時制主要取決於是否獲得審批而非員工知曉,但員工不知情容易埋下勞動爭議隱患,更為重要的是,究竟哪些崗位屬於審批範圍,需要企業事先規定或及時與員工溝通確認,以減少爭議發生的可能性。

 出勤違紀處理不當

 員工涉及出勤違紀的情況,主要包括曠工、代打卡、遲到早退、缺失考勤記錄(忘打卡)等情形。

考勤管理存在哪些問題2

 (壹)認識上有偏差。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端人碗、受人管”,作為機關工作人員,遵守考勤等制度本是天經地義。但仍有相當壹部分人認為上下班早與遲是小節,無關乎“三觀”的樹立,無關乎在和諧構建中業績的`創造,抓考勤,即是舍本求末,是糾纏細枝末節。另有壹部分人認為,上班時間聊聊天能交流思想、溝通感情,聽聽音樂能緩解壓力、陶冶情操。甚或認為,移動、電信、煙草等行業收入高,抓考勤管理理所當然,在機關工作“餓不死、脹不壞,圖的就是輕松愉快”,抓考勤就是自己人找自己人麻煩,自己人令自己人不自在。

 (二)表率作用未能整體發揮。

 中層以上幹部是壹般幹部的榜樣,上級是下級的榜樣。近年來,院機關中層以上幹部積極響應黨組號召,壹級帶著壹級幹,壹級幹給壹級看,但仍有少數同誌不能以身作則。如在考勤管理中讓下屬為自己代簽,外出辦私事不向分管領導請假,不但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其他幹警,而且己身不正,批評也好、教育也好,難以理直氣壯。

 (三)督查不到位。

 在考勤管理中,最常見的是代簽,幹警之間“友愛互助”,上下級之間相互打掩護。而要顯“廬山真面目”,必須要動真格。考勤管理者往往奉行多壹事不如少壹事,只願做簡單的登記、統計等工作,不願深入了解、真正掌握在崗情況。由於查處問題護短、解決問題退縮、處理問題手軟,考勤制度難以落實到位。

 (四)科學規範的考核體系尚未形成。

 目前,我院對部門的考核主要是依據各部門在全市業務考核評比中的排名情況來確定。這樣雖具有橫向的、***時的可比性,但在壹定程度上削弱了本院工作的整體性和協調性,特別是容易忽視對考勤制度執行情況的考評。在對幹警的考核上,是由各部門考核與量化測評相結合。而在量化測評中,雖考勤執行情況是考核指標之壹,但很少有人據實打分,基本是憑個人印象。考勤指標設置流於形式,科學規範考核體系有待建立。

 對考勤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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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勤制度的建議和意見有哪些

 時間:2020-09-12 13:06:07加班與考勤我要投稿

 考勤制度的建議和意見有哪些

 考勤是為維護企業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辦事效率,嚴肅企業紀律,使員工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和勞動紀律。下面愛匯網我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下考勤制度的建議和意見,壹起來了解下吧!

 考勤制度的建議和意見

 壹、基本內容

 高埂鎮機關考勤制度包括:上下班制度、外出登記報告制度、值班制度、請銷假制度以及會議制度等五項基本制度。

 二、目標督查

 鎮紀委、鎮黨政辦、鎮目督辦自制度下發之日起,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鎮機關幹部考勤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每月底將本月基本情況匯總,按制度規定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交鎮機關幹部考勤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對每周機關幹部執行本制度的情況進行通報,並由財政所遵照制度規定嚴格執行,當月兌現。

 三、嚴格獎懲

 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由目督辦牽頭遵照制度規定,對全年違反本制度規定事項的情況進行匯總梳理,由鎮機關幹部考勤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嚴格兌現獎懲。

 四、其他

 鎮政府招聘人員參照本制度執行。無下村補助的人員,按本規定的有關條款扣發工資待遇。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請各辦公室加強組織各辦工作人員學習,嚴格遵守制度規定各事項。原有考勤制度自行廢止。

 上下班制度

 (壹)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二)嚴格執行上下班簽到(打卡)制度。

 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簽到記為遲到;在下班之前未執行外出報告、無外出登記的記為早退。

 1、上班遲到或早退1次,從當月下村補助中扣發10元;每月個人遲到或早退累計3次以上,扣發當月下村補助。

 2、全年個人遲到或早退累計10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評優秀資格,並扣發年終獎金(所有簽字領取獎金的總額,下同)的20%。

 3、以辦公室為單位,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總次數在10次以上,扣減分管領導當月下村補助50元,扣減辦公室主任當月下村補助30元。

 (三)曠工1天,從當月下村補助中扣發50元;每月曠工2天以上,扣發當月下村補助。全年曠工累計4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評優秀資格,並扣發年終獎金的20%;全年曠工累計6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評優秀資格,並扣發年終獎金的40%;全年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壹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2014-4-27)規定辦理。

 (四)嚴肅上班紀律,上班時間不得喧嘩、嬉戲、串崗、打毛衣、吃東西、玩電腦遊戲、聽音樂、看電影等,不得在上班時間使用電腦下載電影,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堅持佩證上崗、舉止端莊、文明用語,工作人員之間要相互尊重,團結協作,愛崗敬業,不得在機關內吵架、鬥毆。

 1、上班時間在辦公場所打毛衣、吃東西、玩電腦遊戲、聽音樂、看電影以及使用電腦下載電影的,每次從當月下村補助中扣發10元;每月累計4次以上者,扣發當月下村補助。

 2、全年累計1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評優秀資格,並扣發年終獎金的10%。

 3、以辦公室為單位,累計上述情況總次數達到10次以上的,扣減分管領導當月下村補助50元,扣減辦公室主任當月下村補助30元。

 4、在機關內吵架、鬥毆,對造成嚴重影響的,實行待崗學習3 個月,待崗學習期間只發基本生活費,學習期滿後視情況再作處理。

 (五)上班時間私自外出到旅遊景點、農家樂、茶樓、賓館等遊玩、打牌等被查處的,除按市上相關部門處理外,扣發全年目標獎。

 (六)堅持“首問責任制”,對前來辦事或咨詢有關事宜人員,要主動熱情詢問,認真負責引導介紹或辦理,不得推諉和回避躲閃。若有意回避躲閃或推諉,影響我鎮形象的,扣發當月下村補助;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並扣發年終獎金的20%以上。

 (七)各部門工作人員要自覺服從組織決議和工作安排,對不服從工作調動的,自調動通知生效之日起中層正副職幹部就地免職,壹般幹部停發工資。凡拒不執行黨委、人大、政府決定和工作安排的,是班子成員的向報告,是中層幹部的壹律免職,壹般幹部實行待崗學習壹年,待崗學習期間只發基本生活費。

 (八)遲到或早退、曠工以及違反上班紀律情況比較嚴重的,除給予經濟處罰外,還將視情況予以談話、通報批評、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處理。

 外出登記報告制度

 鎮機關幹部上班時間外出(指離開鎮政府機關,下同)工作以及在節假日離開邛崍,實行外出登記報告制度,並在外出公示欄註明。

 (壹)正常上班期間因工作外出的,均須在《高埂鎮機關幹部去向公示欄》上按規定項目進行登記,同時按要求上報。

 1、壹般幹部因工作在邛崍範圍內的,須同時報所在辦公室主任和分管領導知曉;外出到邛崍以外的,須同時報所在辦公室主任、分管領導和紀委書記知曉。

 2、中層幹部因工作外出半天以內且在邛崍範圍內的,須報分管領導知曉;外出半天以上或到邛崍以外的,須同時報分管領導和紀委書記知曉。

 3、鎮黨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員因工作外出半天以上的,須報鎮主要領導知曉;離開邛崍範圍的,須報鎮黨委書記知曉。

 4、若各辦(所、中心)全體幹部因工作全體外出的,事前由分管領導作出書面報告,經鎮黨委書記同意後方可外出,並將書面報告交黨政辦備案。

 (二)節假日期間外出到邛崍以外的,均須作出書面說明交黨政辦備案,同時按要求上報。

 1、壹般幹部在節假日外出到邛崍以外的,須同時報所在辦公室主任、分管領導和鎮主要領導知曉。

 2、中層幹部在節假日外出邛崍以外的,須同時報分管領導和鎮主要領導知曉。

 3、鎮黨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員在節假日外出邛崍以外的,須報鎮黨委書記知曉。

 4、節假日期間,嚴禁各辦(所、中心)未經黨委書記同意自行組織集體外出到邛崍以外。

 (三)外出未履行登記報告制度的,按照規定嚴格兌現獎懲。

 1、外出未在《高埂鎮機關幹部去向公示欄》上登記且未返回鎮政府機關的,按早退處理。

 2、未履行外出登記報告制度的,從當月下村補助中扣1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當事人的組織、紀律責任。

 (四)全體幹部要確保通訊暢通,鎮黨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員和中層幹部原則上應使用手機,盡量不要使用通信信號覆蓋範圍小的電話。外出工作超過通信信號覆蓋範圍的,應將電話呼叫轉移到能聯系上的電話,並向黨政辦報告備案。

 因電話關機或無通信信號等原因而造成通信不暢的,第1次在當月下村補助中壹般幹部扣發10元,中層幹部扣30元,鎮黨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員扣50元;第2次在當月下村補助中壹般幹部扣發20元,中層幹部扣50元,鎮黨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員扣100元;從第3次起,每次在當月下村補助中壹般幹部扣發40元,中層幹部扣100元,鎮黨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員扣200元。

 同時以上情況出現3次以上(含3次),年終獎金壹般幹部扣發10%,中層幹部副職扣15%,鎮黨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員扣20%。

 如需更換電話號碼的,必須書面報黨政辦;更換號碼不報,造成通訊不暢,影響工作者每次扣發當月下村補助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