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香港人與內地人結婚後需要什麽證明才能去入境處申請定居香港?

香港人與內地人結婚後需要什麽證明才能去入境處申請定居香港?

申請程序

1.提交並填寫完整的《廣東省居民赴港澳定居審批表》,由影樓打印回執和1數碼光學照片。

2.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提交原件。

3.提交已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配偶的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港澳居民為外國國籍的,還須出示外國護照或其他能證明其外國國籍的證件和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4.提交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復印件並提交原件。1994年以前結婚證遺失或以民間方式結婚,未取得結婚證的,婚姻關系證明材料(如人事檔案、戶口本原件等。)應提供;如果結婚時間確實不明,可以通過DNA檢測,取長子(女)出生前壹年作為結婚時間;兒童必須提交出生醫學證明。

5.工作單位或派出所的意見

申請人所在單位或派出所的意見(意見直接在申請表單位意見欄簽字蓋章);

(1)國家公職人員,由單位人事組織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提出意見,經最終審核的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在職廳級幹部或其配偶仍需省委組織部政審文件;

(2)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由企業、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單位人事、安全部門簽署,法定代表人本人由相應人事管理部門出具;

(3)其他人員由當地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