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民法典合同法新規

民法典合同法新規

法律主觀:

民法典合同簽字規定為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其中對於簽名,當事人可以協商決定采用實體簽名,也可以采用電子簽名。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