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程女士在微博上發帖稱,她在最近的個人征信查詢中意外發現,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分別於2011和2012發放了兩筆600萬元的個人貸款,共計12萬元。
此事發生後,浦發銀行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開展調查。經查,程女士於2011向成都分行申請個人經營性貸款600萬元,期限1,用於汶川某電冶公司生產經營,程女士為該公司股東之壹。貸款2012到期後,續貸1年。
在微博中,程女士強調借款合同中我的簽名和手印都是用假名簽的。
7月29日,汶川順發電熔煉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聲明,強烈譴責程和楊遠東的不實言論,稱經公司和股東核實,程女士是獲悉這兩筆600萬借款的,與程女士父子向媒體爆料稱完全不知情的說法不符。
7月30日,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結果顯示,上述借款的借款申請書、個人信貸業務談話調查筆錄上的簽名筆跡與程女士分別於2020年6月、7月向成都分行提交的申請書、異議申請書等原始材料上的簽名筆跡為同壹人所寫。
擴展數據
假貸款對個人的影響
壹旦貸款逾期,其征信系統就會處於不良狀態,進入大家普遍認為的黑名單狀態。
對於壹個因逾期貸款未能償還而被列入黑名單的個人,他今後不可能從任何金融機構貸款。壹旦通過訴訟被法院系統列入黑名單,個人就不能再坐飛機出行,也不能跨境出國。
如果個人的活動沒有離開本村,沒有貸款、出國等外事活動,那麽如果這個人有收入存在銀行,他的存款也可能被銀行直接劃走。
半島晨報-女子稱不知情被“貸款”,12萬?司法鑒定結果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