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註意:我們還需要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的復印件,以及兩套填好並簽名的申請表。兩張近照。照片必須符合以下要求:照片必須顯示整張臉,拍攝時雙眼要面向前方的鏡頭;淺色背景的彩色照片;照片必須是半年內的近照,且必須符合本人實際長相;照片必須免冠,特殊宗教原因除外。更多信息,請參閱照片要求(英文)兩份護照身份頁。大使館只接受護照持有人簽名的護照(請在護照最後壹頁簽名!)。工作邀請:妳可以在瑞典移民局網站下載由瑞典雇主填寫並由當地勞動部門簽署的工作邀請,號碼為232011(英文名:Offer of Employment)。申請受理費,被拒使館不退費。申請受理費用1885元。瑞典大使館只接受銀行卡支付申請費。只有在不能使用銀行卡的情況下,才能接受現金支付各種費用。妳應該在去瑞典前至少十周向大使館遞交申請。如果您未能提供上述必要材料,您的申請過程可能會被延遲。如有必要,使館可能會通知妳補充新材料。
請註意在申請表上留下妳的聯系方式。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如果妳不這樣做,大使館將無法通知妳的補充信息或其他有關妳申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