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行政公文字體、字號設置標準如下:
壹、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
二、發文機關標識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字號由發文機關以醒目美觀為原則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於或大於22mm×15mm。
三、發文機關標識用三號仿宋,如有簽發人,簽發人後標全角冒號,冒號後用2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姓名。
四、公文標題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壹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五、正文用3號仿宋體字,壹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個字。
六、“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後標全角冒號;詞目用3號小標宋體字;詞目之間空壹字。
七、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題詞下1行;左空壹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角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逗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壹個抄送機關標句號。
公文的特點:
1、內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體內容和制定程序必須符合法律和有關規章的規定,否則無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規範性。
3、公文語體的簡明性,觀點嚴謹、鮮明,文字樸實、莊重。
4、對機關工作的依賴性。機關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礎,公文是機關工作的專用工具。
公文除了文字文書之外,又有了電信文書(電報、電話記錄)、聲像文書(錄音、錄像)、圖形文書(以圖表為主,伴以簡要文字說明)。
隨著電子計算機的廣泛使用,機關開始運用各種辦公自動化工具,而且還利用計算機組成機關管理自動化系統。電子計算機集數據、文字、影像和音訊處理於壹身,使辦文進入壹個快速、準確的嶄新階段,因而公文處理需要更高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