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27日召開的中心城區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管理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由市住建局牽頭,會同規劃,質監等部門起草的《濰坊市中心城區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16條,明確了實施的主要程序,相關部門職責,資金來源,產權歸屬。《辦法》將於5月1日起施行。
對於高層住宅加裝電梯應需遵“用戶自願,自主實施,街辦指導,確保安全”的原則,突出業主意見的壹致性,把沒有反對意見作為增設電梯的前提。同時在實施過程中,申請人應組織相關業主形成壹致意見,並簽訂改造協議。
從4月27日召開的中心城區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管理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由市住建局牽頭,會同規劃,質監等部門起草的《濰坊市中心城區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16條,明確了實施的主要程序,相關部門職責,資金來源,產權歸屬。《辦法》將於5月1日起施行。
對於高層住宅加裝電梯應需遵“用戶自願,自主實施,街辦指導,確保安全”的原則,突出業主意見的壹致性,把沒有反對意見作為增設電梯的前提。同時在實施過程中,申請人應組織相關業主形成壹致意見,並簽訂改造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