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壹方未簽字蓋章是否有效?
合同壹方未簽字但是蓋章的,合同有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壹方既沒有簽字也沒有蓋章的,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綜上所述,合同或協議雙方或多方可以自由約定合同或協議的生效條件,包括只蓋章或只簽字,蓋章加簽字,簽字加授權書等等。當事方不僅可以約定簽約形式作為生效條件,也可以約定某種期限或某種特別情況作為生效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