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簽分配招生名額。
1.學生自願繼續深造
5月26日-6月1,各小學組織畢業生和家長自願填表,每個學生只能填報壹所區內學校。放棄誌願的學生不得被區內中學錄取,特殊情況由區教委安排。
在區外完成小學學業,確需回渝中區繼續深造的註冊畢業生,由其法定監護人於5月11日至5月22日自願向區教委小學教育科申報。5月25日前,區教委將誌願反饋到戶籍所在地招生小學,與學校共同參與搖號分配。逾期未填報誌願的,由區教委安排到有學位的中學就讀。
誌願填報完成後,任何學生或家長不得更改誌願。各小學將對所有學生的誌願填報信息(包括放棄誌願的學生)進行分類,並編制統計數據壹式兩份,壹份由學校留存備查,另壹份交小學教育部門。
2.搖號分配分配指標
綜合填報升學誌願的學生總數、全區初中招生計劃和各中學招生計劃,各中學搖號分配預指標數相對均衡。
3.抽簽分配名額。
搖號分配工作由區教委組織,各小學具體實施。邀請公證機關、區黨代表、區人大代表、區CPPCC成員和新聞媒體參與監督。搖號分配結果由公證機關當場公證,並對整個實施過程進行錄像。
少於或等於報名人數的中學由學校直接錄取,學生信息錄入新生註冊系統。不允許區內其他中學招生,不足指標采取“直接對口”的方式補充。
對於報名人數超過名額的中學,通過抽簽方式確定學生進入中學,實行抽簽派位的中學將不再接收“直升生”。填報誌願的學生必須參加搖號分配。放棄搖號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參加搖號分配的學生,只能由“對口直升”中學錄取,不得錄取該地區其他中學。
抽簽派位當天(各小學具體抽簽時間表另行通知),各小學在規定時間內統計實際參加中學派位抽簽的學生人數(未按時到場者視為放棄抽簽),自願填報中學、實際參加外地派位抽簽的學生人數立即上報區教委並公布。區教委根據小學當天實際參加誌願中學搖號分配的人數,按整數比例分配誌願中學最終分配指標。學校根據自願上報的中學最終派位指標數,組織實施搖號派位工作。通過抽簽確定誌願填報中學的學生,立即發放《渝中區小學至初中畢業抽簽通知書》,匯總後上報區教委。區教委匯總情況後,作為指令性招生計劃,分別下達到其誌願填報中學,並將學生相關信息組織到新生學籍系統中直接錄取,區內其他中學壹律不得招生。抽簽未能確定誌願報考中學名額的學生,還應發放《渝中區小學畢業至初中畢業抽簽名額通知書》,匯總後報區教委。放棄搖號派位或未能參加搖號派位的學生,由各小學匯總上報區教委。
搖號結束後,學生必須在6月21之前。持派位通知書到派位中學現場審核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視為放棄。
(2)對口直接招生
6月25日前,對放棄誌願、放棄搖號或未能參加搖號的學生,以及搖號分配未能確定填報中學意願的學生,區教委將按照“相對就近、數量匹配、校對、相對穩定”的原則,統籌安排對口直屬中學(另行通知),對口中學按規定錄取。
所有中學必須在7月30日前向學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3)非註冊學生入學
1.7 6月7日前,符合條件的非戶籍居民子女到指定接收中學報名,學校審核相關證明材料,完善相關手續。
2.6月5438+05日前,定點接收中學要按照“兩專兩包含”政策,按規定順序錄取符合條件的非戶籍人口子女,並將學生基本信息錄入網上新生報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