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
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
3、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公用事業服務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1、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2、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4、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三百八十七條公安機關可以使用電子簽名、電子指紋捺印技術制作電子筆錄等材料,可以使用電子印章制作法律文書。對案件當事人進行電子簽名、電子指紋捺印的過程,公安機關應當同步錄音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