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意外時有發生。為了避免造成巨大的損失和危害,可能需要提前做好應急預案。應該如何準備應急預案?以下是我為您整理的監理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歡迎分享。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1目的

確保安全記錄完整、準確、清晰,以證明安全體系的有效運行,並為可追溯性、確認和糾正預防措施提供客觀證據。

2範圍

1本程序適用於酒店安全管理體系中涉及的所有安全記錄的管理。

本程序規定了安全記錄的分類、表格、編制、審查、編號、格式修改、填寫、收集、歸檔、貯存、借閱和銷毀的要求。

3責任

1安全部是安全記錄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和修訂程序,並監督其實施。

各單位負責人負責批準本單位的安全記錄清單和記錄歸檔管理。

4管理要求

1質量記錄的標識、編號、填寫、保存、防護、借閱、復制和銷毀應遵循質量體系的記錄控制程序。

2對於各專業職能部門發布的記錄,需要制定有關填寫標準和要求的規定,以統壹記錄的填寫標準。

3記錄管理的工作流程見圖1。

4安全記錄的分類

安全記錄的分類見表1。

表1安全記錄分類表

記錄類別

記錄範圍

1.與安全操作相關的記錄

包括文件修訂、變更記錄、評審記錄、安全內審報告、管理評審記錄和報告、組織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安全責任書、培訓記錄、安全會議記錄、合格承包商和供應商名單、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記錄、法律法規識別和獲取及跟蹤記錄、風險控制和隱患管理記錄等。

2.與日常安全管理相關的記錄

包括各類安全操作票、各類安全管理臺帳、安全小組活動記錄、安全工作月報、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消防記錄等。

3.承包商的安全記錄

包括承包商的安全操作、檢查、監督和評估記錄。

安全記錄的5種形式

5.1文字和照片。

5.2電子媒體、磁帶和磁盤。

6安全記錄的準備、審查和批準

6.1各單位根據安全活動需要建立安全記錄表時,由使用單位編制,送本單位領導審批,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6.2安全記錄表送審時,由本單位領導在審查表上確定安全記錄的使用人,並告知使用人保存地點和保存期限。

6.3安全記錄的保存期限壹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壹是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記錄應歸檔並長期保存;

2.有保存時間要求的安全記錄應在要求的時間內保存;

三、無保存時間要求的安全記錄,壹般保存期限為壹年。

7安全記錄的數量

7.1為確保安全記錄的唯壹標識,每份安全記錄表格都應有唯壹編號,由安全記錄所在部門的主管領導進行編號。這些方法如下:

7.2記錄的分類

將記錄分為四類,並按如下方式比較字母:

檔案記錄:DA管理(批準、歸檔和登記形式):GL

檢驗類別:JC記錄類別(包括值班和生產的格式記錄):JL。

7.3專業

按主管部門分為:

安全:AQ辦公室:BG安全:BW項目:GC企業管理:QG安全標準化:AQB

7.4單位編號

數字

組織名稱

數字

組織名稱

數字

組織名稱

01

辦公室

02

安全部門

03

娛樂部門

04

人力資源部

05

工程系

06

財會部

07

餐飲部

08

客房部

09

供應科

10

銷售部

7.5序列號

組織編制的部門按單個記錄分類、專業分類和部門排序,給記錄表分配單獨的編號,組織編制的部門同時建立記錄清單,明確記錄的使用範圍、對象和頻率,防止壹表多檔或壹表多檔。

7.6號

年份號由壹個四位數組成,代表記錄的編制年份。例如,“2011”表示2011的編制年份。

7.7記錄號位於記錄第壹頁的右上角,距頁邊不少於1 cm,為新時期羅馬4號字體。

8安全記錄格式的修改或版本變更

8.1如需修改安全記錄的格式,提交部門應根據《變更管理程序》填寫《變更申請審批表》,並附上修改後的格式樣本,在申請表中說明修改的理由和依據,經安全記錄所在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後編號、打印和使用,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8.2使用新的安全記錄格式代替舊的記錄表格,新表格投入使用時,所有使用者應立即收回舊表格,並自行銷毀。不允許在使用場所交替使用新舊記錄。

8.3安全記錄的格式修改由各單位記錄在“安全記錄清單”的備註欄中。

9.填寫安全記錄

9.1所有安全記錄應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晰、正確、完整、及時。

9.2安全記錄上應寫下年、月、日和記錄人的簽名,簽名時應寫全名,必須由記錄人本人簽名。

9.3按下列要求填寫安全記錄表:

第壹,對於要求記錄的欄目,字跡要清晰、持久、完整、真實、準確、及時;

二、對於備案空格,用“以下空白”章或用“-”號取消;

3.遇到漏項時填寫“漏項”;當問題記錄結果為無問題時,填寫“無”;

四、技術安全記錄數據不變,必須重新復制,管理安全記錄的垂直全格內容相同,可用“同上”或“.”表示;

五、從壹行開始,下面全部為空,該行左上角填“下面空白”或“-”符號;

6.安全記錄不能隨便改。如因筆誤需要更改,用“—”(文字可為“0”)符號取消,我會在符號上方更正,重新記錄。除上述符號外,對外發送的文件內容必須更改,並有更改人的簽名和更改日期。

10安全記錄的收集和歸檔

10.1各單位負責為本單位分管的安全記錄(自行編號)和所有安全記錄制作壹份通用的“安全記錄清單”。

10.2每年6月5438+2月,各單位安全記錄人員負責收集自己所監管範圍內的“安全記錄清單”部分,並與主管部門核對,主管部門將年度檢查表報安全管理部備案。

10.3各單位應將使用過的安全記錄按“安全記錄清單”上的存放地點和保管期限,按時間順序裝訂、編目、歸檔。

10.4保安部根據各部門上報的“安全記錄清單”編制酒店年度“安全記錄匯總表”,以方便各單位、各部門使用。

11安全記錄保存

11.1各單位應按照相關檔案管理要求,指定專人管理,保持環境符合要求,防止日曬、雨淋、受潮、黴變、鼠咬、蟲蛀、火災等造成的損壞。

11.2所有安全記錄應妥善保存,便於查閱和檢查。

11.3電子媒體安全記錄應由用戶妥善保管。

11.4記錄的保存時間應在記錄清單中逐壹註明。

12安全記錄借閱

12.1借閱安全記錄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各單位借閱安全記錄時,應填寫“記錄借閱登記表”,並請借閱者簽字。

12.2如需借款,必須經備案單位領導批準。安全保密記錄的借閱必須經文件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12.3當合同要求時,可將經營期內的安全記錄提供給顧客或其代表審查。

13安全記錄銷毀

根據安全記錄的保存期限,各歸檔單位保管人員對過期的安全記錄填寫“安全記錄銷毀登記表”,主管領導批準銷毀。

14補充條款

1本辦法由標準辦起草並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二、總則

為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的順利開展,根據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務工人員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的專業技術和程序。

2.凡參加高空作業的人員都應進行體檢,經醫生診斷患有不適宜高空作業的疾病者,不得參加高空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嚴禁高空作業人員精神不好、熬夜或醉酒、身體不適等。

4.高空作業時,防護用品應穿戴整齊,袖子和褲腿必須紮緊。必須戴頭盔,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時禁止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女同誌需將頭發放在頭盔內,不允許穿裙子)。2m以上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懸掛在上方牢固可靠的地方,懸掛端長度不得大於1m。

5、新員工,必須經過公司的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首次上崗前,必須由部門經理或班組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操作人員應定期檢查所有攀爬工具和安全工具(如頭盔、安全帶和梯子),以確保安全可靠。禁止冒險。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戴工具包,所有工具、零件和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輸設備時應使用專用安全繩,並定期檢查安全繩,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廢;攀登時禁止手中拿物件,必須按指定路線上下;禁止拋擲物品,禁止從高處向底部拋擲材料、工具和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通暢的地方休息,以防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應由專人陪同,並嚴格遵守相關安全規定。

三。高空作業環境要求

1,遇大風、暴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停止在露天工作。

2、特殊高處作業應設置與地面聯系的信號或通訊裝置,並由專人負責。

3.夜間高空作業或光線不足的地方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當氣溫高於35度進行室外作業時,技術支持人員應配備防暑藥品和飲料。

5、高處作業點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安全的地方或用鐵絲系牢,並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與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要戴安全帽,穿統壹的工作服和防滑鞋。

2、在與司機合作的過程中,要保證彼此溝通順暢,在司機啟動塔吊作業前,要確保塔內人員處於安全位置。當人員處於或可能處於塔機作業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開動塔機。

3.接線操作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經檢測確認無電後方可操作;在駕駛室安裝時,需要按下塔吊的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操作。

4、嚴禁為項目部啟動塔吊,並為工地吊運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的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設備安裝過程中,需要塔吊司機的配合,不要開動塔吊,不要觸摸塔吊按鈕。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壹、總則

第壹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懲處。

二、組織和工作貢品

第四條公司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監督,調查處理事故。

工作。安全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會辦公室)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的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安全生產。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領導擔任,並按規定配備專門人員。

(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個機建(室)和生產班組都應配備壹名專職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分工:單位行政首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壹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技術人員在審查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他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職業衛生技術應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職能部門必須做好各自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的職責如下:

l協助領導貫徹勞動保護法規,綜合管理日常安全工作。

2 .總結和審核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

3.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

4.組織實施安全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有權下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和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審查、工程驗收和調試。

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並督促按時實現。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的發放標準,並監督實施。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並監督實施。

10上傳下達上級和基層指示,做好信息反饋。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應當協助本單位領導落實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的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壹條各機建(室)、生產班組安全員應經常檢查和督促各機建(室)、班組成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和工具的安全檢查和維護。及時向上級匯報本地樓(室)和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和工作中應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如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並迅速排除。

三。教育和培訓

第十三條新員工、臨時工、民工、實習生,必須先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即生產單位、機建(室)或班組、生產崗位),方可進入操作崗位。對於調換工作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後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器、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電桿線路作業等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審查,取得合格的操作證(照)後,方可允許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職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施工、工作場所

第十五條各類設備、儀器不得超負荷、帶病運行,並應正確使用,定期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舊設備,應當有計劃地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易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在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封的電氣設備;易燃易爆作業場所應配備防爆電氣設備;潮濕的

潮濕場所和移動電氣設備應使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進口國外設備時,必須同時進口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進口的安全附件應當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搬遷生產場所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安排建設勞動保護設施,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當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竣工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動、衛生、安全等部門和工會組織驗收,並簽字蓋章後,方可開工建設和生產。未經上述部門同意強行建設或投產的,要追究責任。

第二十條工作場所布局應當合理,保持整潔。有毒有害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壹條生產用房和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順暢,要有足夠的光線;危險場所,如坑、溝、池、平臺、電梯等。,為生產而設置的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二十二條具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作業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聘用外單位人員到公司現場施工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財產造成損失者,必須索賠,並嚴肅處理。

第二十四條。聘用的施工人員需要進入人機樓、機房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要用明火作業的,還必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動詞 (verb的縮寫)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建設和維護應當符合郵電部的安全技術規程。所有從事電信線路建設和維護的人員,都應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程組織施工。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建設工程和施工環境,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器應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的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定期檢查和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應嚴格防範觸電、高空墜落和電桿墜落事故。線路維修前,必須檢查電桿基礎是否牢固,電路檢查安全後,方可操作。作業時密切註意電力線路對通信線路和作業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允許雇用或保留退休工人從事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儲存、使用、廢棄物處理等。,必須配備防火防爆設施,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定額、數量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儲存,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壹切可能發生火災的隱患。需要用明火檢查設備時,必須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並在專人監督下,經有關領導批準。

七、電梯

第三十條電梯訂購、安裝、維修合同,應當符合市勞動部門規定的相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壹條新購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相關許可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必須設立維修點(經勞動局批準備案)或正規的委托維修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在移交新裝電梯時,除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外,還應向接收單位說明電梯的維護保養、檢驗和年檢情況。

第三十四條負責電梯管理的單位應當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及年度檢驗。如發現隱患,應立即消除。禁止運行有隱患的電梯。

第三十五條確需從其他單位聘用人員安裝、維修、試驗梯子時,聘用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應當將電梯維保、檢驗、年檢和運行信息進行復印,並報我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防治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法規,各單位在向員工提供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時,必須教育員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了解防護用品的用途和性能者,不得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應當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和防噪聲工程,並定期進行健康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應當采取技術改造或者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並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人員,必須實行每年壹次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制度。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向公司人事部門報告,由人事部門或公司安委會根據情況調整崗位,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18周歲以下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孕期和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和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壹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全公司檢查;各生產單位每季度至少檢查壹次;各機修樓(室)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人員應進行日常檢查。

第四十壹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無法整改的,應當立即報告安委會辦公室安排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