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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考建築的項目經理資格證書,有什麽要求麽?

建造師分壹級和二級,均為註冊且全國通用。

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壹級建造師是指通過考試獲得《中華人民***和國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施工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

壹級建造師英文譯名:Constructor

壹、考試依據文件

人事部、建設部聯合下發《關於印發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關於印發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

二、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以申請參加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壹)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滿4年。

(二)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滿3年。

(三)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滿2年。

(四)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滿1年。

(五)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 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滿1年。

(六)符合以上有關報名條件,於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壹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壹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試科目設置 

***設4個科目:《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房屋建築、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煉、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與廣電、機電安裝和裝飾裝修14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壹。考試分4個半天,以紙筆作答方式進行。《建設工程經濟》科目的考試時間為2小時,《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為客觀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為4小時。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藍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及橡皮,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

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統壹大綱、統壹命題、統壹組織考試的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

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壹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四、組織實施

人事部、建設部***同成立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建設部),負責研究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相關政策。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參加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和國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五、報名辦法

參加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所在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及相關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按規定程序和報名條件審查合格後,發給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管理的企業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2008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及報考材料要求

壹、報考條件

(壹)凡遵紀守法並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級別為“考3科”)。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1、對取得二級項目經理資質及以上證書,符合上述(壹)的報考條件並滿足下列條件之壹的人員,免考《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

(1) 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2) 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2、符合上述(壹)的報考條件並滿足下列條件之壹的人員,免考《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報考級別為“考1科”):

(1) 取得壹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 取得壹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三)已取得某壹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壹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後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報考級別為“增考專業”)。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08年12月31日。

二、 報名者必須提交的報考材料

1、《2008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用A4紙自行從網上下載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壹份;

2、所在單位已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壹致”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壹份;

3、本人學歷(位)證書和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4、近期大壹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壹致;

5、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與免考條件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符合“增考專業”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已取得某壹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後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並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無論何時,經查屬實的,將按人事部令第3號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