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回訪,這是壹個投訴理由。
完全不知情怎麽會簽字呢?誰會莫名其妙的在合同上簽字呢?我個人覺得妳說的有點過了。有可能新華的服務人員對妳父親有誇大宣傳之詞,並隱瞞在未到期時取款會有損失等。
妳父親壹再的毫不知情的簽字。。妳這次全額退了,下次妳父親再去銀行還是會毫不知情的簽字的。
法律上是講證據的,壹個是簽字,壹個是回訪記錄。找兩個比較重要。
如果妳不急著用錢,可以耐心等錢到期後取出。壹般如果是五年期壹次性繳的話,應該在第三年就會回本並有所回報,當然到期後取出回報會更好。
這個保單應該可以貸款。
其實在銀行妳父親這種情況比較普遍。但是很重要的壹個事情就是回訪的時候會錄音。不知道當時妳父親怎麽答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