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合同名稱寫錯了怎麽辦?
勞動合同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簽訂勞動合同時,如果有錯別字或錯誤,可以劃掉修改,但需要保證兩份勞動合同的內容壹致。另外,修改的地方最好加蓋用人單位的印章和勞動者的手印。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分別持有。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勞動合同修改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
第二,合同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應當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動合同的簽訂需要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尤其是相關情況的處理。如果合同條款存在違法行為,顯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姓名拼寫錯誤不是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定理由,具體情況要看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