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此外,審查者可以根據案卷具體說明他的意見。記錄前要反復閱讀試卷,透徹理解文件內容,然後確定重點和具體記錄方法,如表格格式、摘錄、歸納等。相關內容壹定要寫明卷號和頁碼,以便正確核對。批註後,審閱者將在末尾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