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合同的開頭和結尾,身份證號都簽在名字旁邊,以避免被告辯稱簽字人與自己同名。由於姓名可能同名但身份證號唯壹,通常建議身份證號壹起簽名。
3.如果合同簽字與身份證號不壹致,通常將合同簽字人視為合同當事人。但在某些案件中,法官用身份證號對應的人作為合同的保證人。壹般原因是身份證號唯壹,此人在擔保人壹欄寫下自己的身份證號,表示願意擔保。
2.在合同的開頭和結尾,身份證號都簽在名字旁邊,以避免被告辯稱簽字人與自己同名。由於姓名可能同名但身份證號唯壹,通常建議身份證號壹起簽名。
3.如果合同簽字與身份證號不壹致,通常將合同簽字人視為合同當事人。但在某些案件中,法官用身份證號對應的人作為合同的保證人。壹般原因是身份證號唯壹,此人在擔保人壹欄寫下自己的身份證號,表示願意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