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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唯壹為自己寫過的情書

-01-

朱婷。

再次聽到這個名字,想不到已經是七年之後。

盡管,這個名字曾在我離開那座小鎮以後反復地出現在我的夢裏、腦海裏以及內心深處。但時間的浪潮壹浪高過壹浪,這個名字終究還是被淹沒進記憶深處,成為了我獨自壹人的不可告人的秘密。

而如今再次聽起,我突然又想起了那些年那些事。時光再次如浪潮壹樣,壹浪高過壹浪,把所有的往事都盡數翻湧而出。

-02-

七年之前,我還在朋嶺鎮上初中。

那時候的我還是個情竇未開的少年,不修邊幅,不善言辭。永遠穿著黑白色調的衣服,永遠不知美醜暴露在陽光底下,永遠糊裏糊塗、肆無忌憚、無所顧忌地在校園裏遊走。

直到遇見她。

不知道有沒有小說裏寫的陽光透過樹梢照耀在她白皙的臉上,她有沒有穿著長裙從我身邊翩翩而過,她有沒有向我像花開壹樣甜甜地笑……

這壹切我都不知道。因為,久遠的時間讓我早已記不清初見她的場景。

我唯壹記得的是初見時她那雙眼睛,清澈透明,壹塵不染,仿佛壹眼就可以洞穿壹個人的靈魂。給我的感覺,就像黑夜中最亮的星辰,深海中最閃耀的珍珠,就像童年彈玻璃球時對方手裏最亮最想拿到手的那壹顆。

從此,波瀾不驚的心漸漸地起了波瀾,以往禹禹獨行的我再也沒了無所顧忌的勇氣。

看見她在不遠處,我不敢說話,不敢奔跑,不知道走路要先邁出那壹支腳,是大步走還是小步走才好。甚至連呼吸都不知道該怎樣才顯得與眾不同,壹心想在她面前表現出最好的自己。

我開始學會打扮自己,留著那個年代長長的殺馬特頭發,打上亮油油的發蠟,我開始註重穿著,註意形象,不再人前人後的大喊大叫。

-03-

那年,我初三,她初二。

在朋嶺那座小鎮上,那所殘破的中學,狹小逼仄。我們同在壹座爬滿爬墻虎的老舊教學樓上課,也同在壹座充滿“懷舊”氣息的住宿樓休息(男生住壹二樓,女生住三四樓)。

但盡管如此,見到她的機會仍舊少之又少。

從此,每次早上、下午上課,中午晚上放學我學會了在人群中張望,尋找她的身影;學會了課間上廁所繞教學樓壹圈,只為了看她壹眼;學會了等在她周末回家的必經之路上徘徊等待,在遠遠看見她身影的時候轉身逃開……

我樂此不疲於這樣的循環,仿佛是壹場遊戲,我自導自演卻格外得意。

年輕時懵懂的喜歡,就是如此地簡單,簡單到盡管我們壹字壹句不曾有過交流,但我早已經在心底默念了妳千百遍。就像《追風箏的人》說的壹樣:“為妳,千千萬萬遍。”

暗戀,是壹個人的兵荒馬亂,壹個人的血流成河,壹個人的恩怨殺伐。

-04-

我想過壹千種跟她表白的場景:在宿舍樓下擺放壹千根心形蠟燭,手捧鮮花告訴她我喜歡她;或者周末騎上我新買的摩托車在校門口等她,然後告訴她:上車吧,我送妳回家;又或者在壹個四下無人的晚上把她約出來,並且抓住她的手訴盡衷腸……

然而,回到現實:我壹周的生活費還不夠買十根蠟燭,別說鮮花野花到可以摘得到;同樣的,我既不會騎摩托車更沒有摩托車;當然了,我更沒有勇氣當面告訴她我喜歡她。

所以,我決定用當時早戀最普遍的方式——寫情書。

情書的開頭:展信哈密瓜,讓妳笑哈哈……

情書的內容,我已經記不清楚了,但無非就是壹些客套話,例如我是xx班xx人,交個朋友可以麽之類的內容。

情書的結尾,我停下了筆,因為我發現到最後我尚且不知道她的名字。

所以,只好暫且作罷。

-05-

同桌老爸是鎮上的企業家,在鎮上有自己的工廠。所以他家中殷實,自然的他口袋裏的零花錢比我們多的多。作為他的同桌,我得到的“恩惠”那更是不勝枚舉。

那會我雖然成績壹般,但語文成績不錯,還寫得壹手好字。所以,幫同桌代寫情書這件事自然而然的落在了我肩上。

當然了,壹開始我是拒絕的。

同桌:西門浩,幫我寫封情書唄!

我義正言辭:不幫,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馬子自己泡。

同桌瞇著眼睛:壹包魚仔!

我:我是個有原則的人,豈會為五鬥米折腰?

同桌睜開壹只眼:兩包!

我:額,這個……

同桌睜開眼:三包

我:我呸,妳這是在侮辱我的人格。

最後,就像我跟妳們說的那樣,我的原則和人格價值三包魚仔,賣給了我的同桌,我開始了幫同桌寫情書這條不歸路。

-06-

同桌新交了“女朋友”,讓我給她寫封情書。“女朋友”之所以放上引號,是因為是同桌自己認定的,在這之前,他甚至連人家叫什麽都沒記住。唯壹記得的是名——婷

所以,他讓我給她寫的稱呼是Dear婷。我記得我幫他寫了很多封情書,回信寥寥無幾。直到有壹天那個女孩托同學帶回了壹封信,信上問同桌是否真的傾心與她,是的話就願意跟他在壹起。

也許在現在看來難以理解。但那時候的我們以為的愛情就是——兩個人說,好,我們在壹起吧,就能夠在壹起壹樣的單純純真。就像那時候的我們以為天是藍的,草是綠的,花兒是紅的,地球是圓的,世界是並沒有那麽復雜的。

於是,為此同桌高興了好久,我也因“寫信有內涵,打動了同桌的初戀女友”之功被同桌百般物質獎勵。

但,同桌尚未真正和她的女友見面約會,事故就發生了。

-07-

在某壹天夜裏,剛下晚自習,山哥怒氣沖沖地找到同桌,二話不說上手就要打。

“山哥”是學校裏的老大,從初二開始,欺負低年級怒抗高年級厲害得不行,在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壹個山哥壹人在校外怒拼三個流氓的不同版本的傳說。

所以,初三的山哥理所當然的是學校裏的“扛把子”,除了老師外沒人敢惹他。

但事出突然,同桌壹臉懵逼,不明所以不知所措。

山哥或許是考慮要像拍電影壹樣讓同桌“死的明白”,也或許是忌憚同桌老爸在鎮上的影響力,所以他向同桌說,自己之所以要揍妳是因為妳搶了我的馬子——朱婷。

那是我第壹次聽到朱婷的名字。

兩個人吵吵嚷嚷了很久,並沒有最終動手,圍觀的人絡繹不絕,遲遲不肯散去。我站在人群中,有些不知所措。

直到那天夜裏,朱婷的出現才緩解兩人的矛盾。

當朱婷出現在眾人面前的時候,大家都吃了壹驚。我才明白原來我日思夜想念念不忘要寫情書給她的那個女孩叫朱婷;我才明白原來我日思夜想念念不忘要寫情書給她的那個女孩原來我壹直都在給她寫情書;我才明白原來我日思夜想念念不忘要寫情書給她的那個女孩,其實我壹直都在給她寫情書但署名卻不是我自己。

人生處處不狗血。

-08-

山哥和同桌還是決定用男人的方式,決定朱婷的“歸屬權”。同桌決定為了壹個自己連見面都不過兩三次的女孩和山哥打上壹架。

我問他,值得麽?

同桌說,不值得。

我又問他,那既然這樣可以不打麽?

同桌很堅決地說,不行。

我問為什麽。

同桌說,因為男人的尊嚴。

說這話的時候,同桌義正言辭義憤填膺義不容辭……盡管現在想起來可能會忍俊不禁,到那時我是真的覺得同桌很牛逼。

那天夜裏,雙方約定好在學校後山進行決鬥。同桌開始四處召集“人馬”,但聽對方是山哥很多人都不願意趟這趟渾水。

但同桌還是召集了壹批人,臨行前半小時,同桌問我,是否願意站在他這邊,我毫不猶豫地點頭。

其實,並不是我有多麽願意幫同桌打架,而是因為我也同樣喜歡著他們要為她決鬥的那個女孩,所謂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打倒壹個算壹個。

同桌看著我堅定的樣子,欣慰地點了點頭。他說,那好,妳就別去了,今晚人夠了,妳留下等我的好消息,準備好幫我寫下壹份情書吧。

我還想說什麽跟他壹起去什麽的,他卻轉身混進了人群中,只留下壹個孤獨的背影。

月黑風高的夜晚,他帶著十幾個人,十幾個人帶著鋼管、從桌椅上拆下來的長腿,浩浩蕩蕩地去了,甚至我還看見藏在同桌黑色風衣背後那半截西瓜刀。

不知道是不是武俠小說看多了,望著同桌遠去的背影,我突然升騰起壹股快意恩仇視死如歸的感覺。

那時候的我覺得那晚上的同桌,特別有範,像古惑仔裏的陳浩南壹樣帥呆了。

-09-

那天晚上後來發生了什麽,我並不清楚,有人說他們打了起來,場面異常激烈。也有人說他們在後山上,除了互相問候對方祖宗十八遍外什麽也沒發生。

故事真真假假,就像山哥壹人怒抗幾個流氓的故事壹樣,各有各有的說法。

唯壹真實的是,同桌和山哥以攜帶管制刀具和聚眾鬥毆被關押。

第三天,學校在課間操集會上予以通報批評。雙方被勒令退學。

同桌終於實現了他男人的尊嚴,但他因此丟了學業。或許是因為不想和我道別,同桌最後壹次來學校收拾東西是周末。等我周壹來學校的時候,他的座位已經空空如也,他留給我最後的東西是壹沓用來寫情書未寫完的信紙。

後來,聽說他爸爸利用錢和關系把他轉進了城裏的中學,初三畢業,他不再讀書,外出打工。再後來,他爸爸在鎮上的工廠因為汙染嚴重被罰款,倒閉了,他爸爸破產,也走了。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他的消息。

-10-

山哥和同桌走了以後,朱婷這個名字開始在學校裏盛行開來,所有青春期懵懂的男孩都開始紛紛寫情書給她,大家都對這個女孩子充滿了好奇,仿佛誰能夠贏得朱婷的芳心就會讓別人覺得自己比山哥和同桌強壹樣。

而我整日整夜的難過,我怎麽也不能接受我情竇初開後第壹個喜歡的對象居然會讓兩個男孩為她而打架。在當時純真的我看來,這就好像剛買的冰淇淋啪地掉在了腳上,就好像剛買的衣服拿出來壹穿哢嚓腋下破了個大洞壹樣,壹樣的難以接受——女神不應該是完美的麽?女神不應該是不用吃喝拉撒睡,不食人間煙火的麽?

我終於明白了,原來女神也是人。

我拿著同桌留下的信紙,決定給朱婷寫壹封情書。

初三畢業的前壹晚上,我逃開與同學們的分別宴。我揣著情書,偷偷摸摸地來到朱婷她們班的教室,我找到朱婷的座位,顫顫巍巍地把情書塞了進去。然後大步流星,心驚膽戰地跑開。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起床,懷著無比哀傷的心情,站在樓梯口的窗戶,遠遠地看著朱婷從宿舍走向教學樓,走進爬滿爬墻虎的樓道口,走進人潮擁擠的教室,然後目光再也尋覓不見。我轉身背上我的行囊,壹個人出了學校,從此離開了那座小鎮。

-11-

朱婷。

再聽到這個名字時,想不到已經是七年以後。

七年之後的現在,我報名學駕照參加科目壹考試,負責人說念到名字的上前進行上機考試,於是我聽到了這個名字。

再聽到這個名字,我不免心頭壹緊。她從人群中站起身上前壹步,我靜靜地望向她,那張我曾經無法釋懷的臉,那張七年未見的臉,我卻發現我不再有任何的情感。那雙曾經捕捉我靈魂的眼睛,盡管它仍舊有它的光澤,卻並不能再給我寂靜的心帶來任何的波瀾。

盡管,這個人曾在我離開那座小鎮以後反復地出現在我的夢裏、腦海裏以及內心深處。但時間的浪潮壹浪高過壹浪,這個人終究還是被淹沒進記憶深處,成為了我獨自壹人的不可告人的秘密,再也與她無關。

我清楚的記得,那年,我給朱婷最後寫的情書,也是我唯壹為自己寫的情書。

其實壹個字不曾留下。

我不知道當時自己怎麽想的,或許我只是不知道寫什麽最後幹脆什麽都不寫,或許我只是要寫的太多卻突然不知道要寫什麽,也或許我只是為了讓自己不留遺憾吧,誰知道呢?

所以,從始至終我和她從未有過壹句話,也從未真正有過交集,我的故事從來都只是我壹個人的事故。

也許,每個小說裏的故事都會有壹個結局,但人生的故事,又怎麽會壹定有個結局呢?

不知道從哪裏聽來壹個故事,故事大意是說:小時候,猴子很喜歡天上的月亮,壹直想有壹天能夠上天把月亮摘下來占為己有。猴子聽說只有努力修煉成為齊天大聖,才可以飛上天擁抱月亮。

於是猴子百般百般嘗試,百般努力。當有壹天猴子終於如願以償成為了齊天大聖的時候,當他可以上天入地無所不能的時候,他卻對兒時迫切想要擁有的月亮沒有了壹絲壹毫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