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腳踢的排球叫藤球。
藤球運動源於15世紀的蘇丹國統治下的馬六甲壹帶地區,由馬來西亞的“sepak raga”運動發展而來。當時,人們在勞動之余,圍成壹圈,不用手和胳膊,用頭頂球、用腳踢球,使之不落地,傳踢壹個藤球(raga),使其在空中停留盡量多的時間。
這種輕松愉快、消除疲勞的運動很快便在東南亞壹些國家傳開了。早在11世紀,東南亞國家文化中就有關於藤球運動的記錄。
在泰國,它被稱為“takraw”,在菲律賓稱為“sipa”,在馬來西亞、新加坡和文萊稱為“sepakraga”,在緬甸稱為“ching loong”,在印度尼西亞和老撾稱為“rago”。
自從東南亞的愛好者們加入球網並制定了類似排球的規則之後,藤球比賽變得更激烈,挑戰性更強了。1945年在馬來西亞的檳榔嶼舉行了壹場藤球表演賽,引起了巨大反響。
此後,藤球運動如燎原之火傳遍了馬來半島和東南亞各地。1960年,壹套完善的比賽規章制度建立起來。這項運動被定名為藤球(sepaktakraw),並進入了東南亞運動會。
場地要求:
①場地:面積為13.4米×6.1米,在8米空間內不得有障礙。
②邊線:場地所有邊線的寬度從內側量起不得寬於0.04米。場地之間、場地與障礙物之的緩沖距離為0.9米到1.8米。
③中心線:寬度0.04米的中心線將場地分成相等的左右兩個部分。
④1/4圓:在場地中心線的角上,邊線與中心線交接處各有兩個半徑為0.9米的四分之壹圓,寬度為0.04米的邊線將從壹圓的外測量起。
⑤發球圈:在左右場各有壹個半徑為0.3米的發球圈。其圓心距離底線2.45米,距邊3.05米,寬度為0.04米的線,應從發球圈的外測量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