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似乎漸漸明朗。根據被告人王某的供訴,其朋友孫東海是有婦之夫。婚後與李小冉認識後產生感情,孫某與原配夫人離婚,欲與李小冉結婚。李小冉悔婚,與孫某分手,與導演鄢潑相好。孫某朋友王某義氣用事,買兇傷人,無怨無悔。
如果事實真是如此的話,縱觀事情經過,這裏面的是是非非可以理清嗎?剪不斷,理還亂。。。
閑著無聊,試著理清對錯是非。只是個人愚見,不對之處還請相關人士諒解。
鄢潑有錯嗎?按照現在的法律,鄢潑是完全的受害者,是應該同情的對象。但是李小冉頻繁收到恐嚇威脅的時候,鄢潑是否應該問清緣由,考慮他和李小冉的這段感情是不是有違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換位思考壹下,如果鄢潑是孫東海的處境,心情會是怎樣?是不是應該先讓李小冉妥善的了結這段已經逝去的感情,然後再去發展新的戀情。
李小冉有錯嗎?如果因為和孫東海產生戀情而破壞了孫東海的原配婚姻的話,那就是典型的小三。法律上沒有小三的定義和處罰措施。老話是寧拆十座廟不拆壹樁親。婚姻乃人生大事,年輕人可以有自己的感情觀,但是是不是切不可以為其他人也和妳壹樣對待感情。孫某的原配有什麽感受?孫某為妳離婚之後又被妳甩掉,孫某怎麽想?鄢潑知道妳這樣對待感情,鄢潑會怎麽想?沒準鄢潑的感情觀和李小冉的感情觀是壹致的,但是他們恰恰忽視了別人的感受。沈浸在愛情的甜蜜裏的守法公民卻忽視了社會公德。
孫東海有錯嗎?陳世美把糟糠之妻給甩了,想和小三結婚。結果自個被小三甩了,既可憐又可恨。回過頭來想想還是原配是好女人吧,後悔呀!好好的日子給毀了
王某有錯嗎?王某肯定錯了,違法犯罪是要受到法律的懲罰的。但是在這麽個欲望橫流的商品社會,還有這麽哥麽義氣,敢做敢當的人,實屬少見。與前三位相比,此王某用情(友情)最專。有這麽個兄弟,孫海東應該感到知足。
我們每個人是不是都應該把靈魂都拿到陽光底下曬壹曬,問問自己,除了遵守法律以外,是不是做人還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癡人說夢,權當放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