謚號是人死後,後人根據其生前的事跡所作出的評價,具有蓋棺定論的作用。
但謚號並不是每個人都有的,只有地位高的人才有。如楊廣為煬帝,範仲淹、曾國藩為文正,張居正為文忠,海瑞為忠介,而文正是對臣子最高的評價。謚號為死後評價之用,多多少少會對處於高位之人的生前行為有壹定的約束作用。
擴展資料:
謚號的選定根據謚法,謚法規定了壹些具有固定涵義的字,供確定謚號時選擇。這些字大致分為下列幾類:
1、上謚,即表揚類的謚號。
2、下謚,即批評類的謚號。
3、平謚,多為同情類的謚號。
4、私謚:是有名望的學者、士大夫死後,由其親戚、門生、故吏為之議定的謚號;“私謚”始於周末,興盛於漢朝。
謚法初起時,只有“美謚”、“平謚”,沒有“惡謚”。善、惡“謚號”則源自西周***和行政以後,即周厲王因為暴政“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等被謚為“厲”,另外還有“私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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