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始置,掌醫戶差役詞訟。河南、江浙、江西、湖廣、陜西五省各立壹司,余省皆無。每司有提舉、同提舉、副提舉。 官醫提舉司 元代醫政管理機構名。官醫提舉司是元代設置的地方醫政管理機構。“秩從六品。提舉壹員,同提舉壹員,副提舉壹員。掌醫戶差役詞訟。”河南、江浙、江西、湖廣、陜西五省各立壹司,不設司的行省則設提領所或置太醫散官進行管理。元代官醫提舉司的設置是地方醫政設置的創舉,對於加強個體醫戶的管理起到了積極作用。
元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始置,掌醫戶差役詞訟。河南、江浙、江西、湖廣、陜西五省各立壹司,余省皆無。每司有提舉、同提舉、副提舉。 官醫提舉司 元代醫政管理機構名。官醫提舉司是元代設置的地方醫政管理機構。“秩從六品。提舉壹員,同提舉壹員,副提舉壹員。掌醫戶差役詞訟。”河南、江浙、江西、湖廣、陜西五省各立壹司,不設司的行省則設提領所或置太醫散官進行管理。元代官醫提舉司的設置是地方醫政設置的創舉,對於加強個體醫戶的管理起到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