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ieve 英[b?li?v] 美[b?li?v]
v. 相信; 認為真實; 把(某事)當真; 認為有可能; 認定; 看作; 有宗教信仰;
[例句]Believe?me, she's not right for?you.
相信我,她不適合妳。
[其他] 第三人稱單數:believes?現在分詞:believing?過去式:believed?過去分詞:believed
1.believe的基本意思是“相信”,指相信事物的真實性或相信某人說的話,引申可作“信賴”或“信仰”解。
2.believe既可用作及物動詞,也可用作不及物動詞。用作及物動詞時,後面可跟名詞、代詞或that/wh-從句作賓語,也可接以that從句(表示將來)充當直接賓語的雙賓語; 還可接以“(to be+) n./adj. ”或動詞不定式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表示過去或現在)。用作不及物動詞時,後面常跟介詞in。
3.believe是狀態動詞,通常不用於進行時態。
4.在回答前面的問句時, believe須接so或not替代問句中肯定或否定的賓語。
5.believe作思維活動的動詞,常可用於轉移否定句型,即句中的否定雖然出現在主句的主語動詞之前,但否定的卻是從句中的謂語、賓語或其他成分。
6.believe的過去分詞believed在句中常可用作表語,其後接動詞不定式或that從句,意思為“據信…”,用於新聞報道中,以避免提及說話人。
7.believe等動詞後面的復合賓語的第壹部分如果不是名詞或代詞,而是從句、動詞不定式短語或動名詞短語,通常要用it來代替,把從句或短語放到句子後部去。
8.在簡略答語中壹般不單獨使用believe,而用I (don't) believe so.或I believe n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