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現象與本質
現象與本質的辯證關系 (壹)現象和本質是對立的。現象和本質有明顯的差別。顯現個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表面的、多變的、豐富多彩的;本質是事物的內在方面,是深藏的、相對穩定的、比較深刻、單純的。因而現象是可以直接認識的,本質則只能間接地被認識。 (二)現象和本質是統壹的。 1、兩者是相互依存的。現象是本質的現象,本質是現象的本質。也就是說,本質只能通過現象表現出來,現象只能是本質的顯現,他們之間是表現和被表現的關系。任何壹方離開了另壹方都是不能存在的,實際的存在總是現象與本質的對立統壹。 2、兩者是相互蘊涵的,在實際上也是相互包含的。本質寓於現象之中,這是非常明顯的,因為現象是整體,本質是現象的壹部分,固然是根本性的部分。反過來,本質也包含現象,因為現象盡管是多種多樣的、紛繁復雜的,但畢竟是由本質決定的,早已潛在地包含於本質之中。 3、現象與本質是可以相互轉化的。本質變現象應理解為本質表現為現象。某壹具體的人無疑是本質與現象的統壹體,但其本質也在不斷地表現出來,即不斷轉變為現象。現象與本質的相互轉化,正是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相互轉化的客觀基礎。 (三)區別真象與假象、假象與錯覺 真象是從正面表現本質的現象。家鄉則是壹種虛假的現象,它也是本質的壹種表現,但卻是本質在特定條件下的壹種反面表現。 錯覺是由於人的感覺上的錯誤造成的,屬於主觀的範疇;假象則是由客觀存在的種種條件造成的,它是現象的壹種,屬於客觀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