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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資訊:看各路專家對湯蘭蘭壹案的深度解讀

 關於湯蘭蘭壹案,現在也是眾說紛紜,那湯蘭蘭壹案的詳情是怎樣的,真的如大家所看到的那麽簡單嗎,下面來說說各路專家對湯蘭蘭壹案的深度解讀,壹起來看。

 關於湯蘭蘭壹案,在澎湃發布第壹條博文之後,背鍋俠就已經在關註了,到背鍋俠落筆之時,卻不得不佩服南方系媒體的“執著”,在犯下大錯的時候依舊堅持“尋找湯蘭蘭”,依舊死撐,也許是為了挽回在與自媒體對陣敗下來的尷尬吧。

 解讀壹,此波輿情的始作俑者。

 說起此波輿情就不得不說兩個人,壹個是南方周末記者王瑞峰,壹個是律師付建(湯母的申訴代理人)。

 王瑞峰是誰?2017年聊城於歡案丁丁打臉的始作俑者,就是他的壹篇幫助朋友律師殷清利的文章掀起了2017“刺死辱母者”的輿情,也成功的讓某網自譽為“不負江山不負卿”,該案也成為了2017年的經典案例。

 付建又是誰?我懶的打字了,直接上圖看吧。

 在壹個喜歡和律師打交道的記者和壹個習慣於利用媒體制造輿論來進行辯護、申訴的律師的合作之下,2018年1月19日,王瑞峰的大作終於出爐。

 根據已有消息可以獲知,記者去當地調查的時間為17年12月,18年1月19發布此文,澎湃新聞1月30日跟進“尋找湯蘭蘭”,在這些空檔期,媒體們在做了什麽,不得而知。

  解讀二,澎湃、新京為什麽壹定要尋找“湯蘭蘭”?

 澎湃新聞記者“王樂”在南方周末記者王瑞峰發布文章的基礎上稍加改動,於1月30日夜發布文章《尋找湯蘭蘭:少女稱遭親友性侵,11人入獄多年其人“失聯”》,新京報隨後跟進。

 他們為什麽壹定要“尋找湯蘭蘭”呢?詳細原因見下圖。

 明白了吧,在此次媒體曝光之前,湯母已經申訴過,但她提供的證據不足以推翻原生效判決。在這種情況下,要想提供新證據最好的著手點就是“湯蘭蘭”,只要找到她,在媒體的聚光燈下,她只要犯錯,那這個錯誤就是翻案的新證據。

 於是,記者“王樂”置國家法律於不顧,發出此文,並聲稱,小姑娘的人身安全不再她的考慮範圍之內。而新京報的記者更是和希望保護湯蘭蘭隱私的網友展開了罵戰。

 上面兩位記者不懂法律嗎?不,他們很懂,不然他們也就不會抓住湯母翻案的唯壹希望“湯蘭蘭”了,附相關法律條文:

  解讀三,觸及法律紅線之後,相關官方態度

 無疑澎湃新聞、新京報的報道已經觸及法律紅線,對於此相關官微做了如下表態。

 官方的表態,無疑確認了澎湃、新京報道行為的違法,但兩大媒體及相關責任人會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呢?我們拭目以待。在官方表態之前,鳳凰網曾發布頭條文章,要正義的網友放過“正義”的記者,網友們也許會放過他們,但法律呢?依法治國,絕對不會是壹句空話,且行且看。

 解讀四,為什麽要宣傳的湯母慈母形象?

 在南方系的報道中,湯母是壹個受了冤屈的賢妻良母,及時在被女兒“冤枉”之後,出獄仍念念不忘自己的女兒。但她真的是壹個慈母嗎?真的如她所說就想讓女兒回家嗎?

 在新京報最新的視頻報道中,湯蘭蘭是在行動上表現出了堅決要和家裏所有人恩斷義絕,老死不相往來的,為什麽,又說明了什麽?曾經的過往如噩夢壹樣纏繞著她,也許只有斬斷所有的聯系,才能讓她不至於在夢中驚醒,才能讓她不至於重返夢魘。而今,曾經的惡魔回來了,以慈母形象示人,還有壹幫媒體幫兇試圖從她身上挖取血肉以博取流量,南方系用心險惡至極。

解讀五,湯蘭蘭會被找到嗎?

 關於這點背鍋俠不敢妄下結論,因為在官方表態,網友的譴責之後,新京報仍在持續的發布該案的相關報道。我只寄希望於當地警方和相關部門能做好湯蘭蘭的保護工作。真不希望彼時對她說,對不起。

 我們支持“法治”,支持“依法治國”,也歡迎輿論的監督,但輿論監督不能成為博取名利的工具,更不能成為滿足“壹己私欲”之人的幫兇,依法治國應涵蓋各個領域,輿論監督也不例外,法律紅線不容逾越。

 南方系籌謀月余的大戲不會就此落幕,望湯蘭蘭安好,願法律顯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