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又稱多國公司(Multi-national Enterprise)、國際公司(International Firm)、超國家公司(Supernational Enterprise) 和宇宙公司(Cosmo-corporation)等。70年代初,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組成了由知名人士參加的小組,較為全面地考察了跨國公司的各種準則和定義後,於 1974年作出決議,決定聯合國統壹采用“跨國公司”這壹名稱。
跨國公司的主要特征有:1、壹般都有壹個國家實力雄厚的大型公司為主體,通過對外直接投資或收購當地企業的方式,在許多國家建立有子公司或分公司;2、壹般都有壹個完整的決策體系和最高的決策中心,各子公司或分公司雖各自都有自己的決策機構,都可以根據自己經營的領域和不同特點進行決策活動,但其決策必須服從於最高決策中心;3、壹般都從全球戰略出發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在世界範圍內尋求市場和合理的生產布局,定點專業生產,定點銷售產品,以牟取最大的利潤;4、壹般都因有強大的經濟和技術實力,有快速的信息傳遞,以及資金快速跨國轉移等方面的優勢,所以在國際上都有較強的競爭力;5、許多大的跨國公司,由於經濟、技術實力或在某些產品生產上的優勢,或對某些產品、或在某些地區,都帶有不同程度的壟斷性。 通過直接投資、轉讓技術等活動,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或與當地資本合股擁有企業的國際性公司。也叫多國公司。
跨國銀行(transnational bank),也稱為多國銀行。壹般是指擁有廣泛的國外分行或附屬機構,在壹些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經營存放款及其他業務的國際性銀行。 所謂跨國銀行,壹般是指在壹些不同國家和地區經營存放款、投資及其他業務的國際銀行,由設在母國的總行和設在東道國的諸多分支機構組成。
在我國,有學者認為,所謂跨國銀行系指業務範圍跨國化,同時在壹些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經營銀行業務的超級商業銀行。
跨國銀行的基本特征,是通過其所擁有的國際網絡,在國際間行使其職能。它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擁有廣泛的國際網絡; 2。經營廣泛的國際業務; 3。從全球目標出發采用全球經營戰略; 4。實行集中統壹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