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Jackson 5是Motown(摩城)最後壹支偉大的,也是70年代最成功的流行樂組
合之壹。組合由五兄弟組成:Jackie(1951年5月4日出生),Tito(1953年10月15日出生),Jermaine(1954年12月11日出生),Marlon(1957年3月12日出生)和Michael Jackson(1958年8月29日)出生。 他們在印地安娜州的加裏市長大,最早是由其父Joe Jackson於1966年組織的演唱組。基本上他們都是圍繞著Michael的主唱進行表演,雖然他年紀最小,但是顯而易見他最富天才。 這個組合引起了Motown的註意並於1969年簽約。他們最早的四首歌曲是“I Want You Back”,“ABC”,“The Love You Save”和“I'll Be There”,全部進入過1970年榜首位置。 1971年的“Mama's Pearl”和“Never Can Say Goodbye”幾乎壹樣成功。 1972年,Motown將Michael Jackson和Jermaine Jackson放了單飛,以後的日子裏組合的影響逐漸開始變小,盡管1974年他們重拳出擊了《Dance Machine》。1975年,Jackie,Tito,Marlon和Michael與Epic唱片公司簽約,加上兄弟Randy(1961年10月29日出生),組成了“the Jacksons”(the Jackson 5的名字屬於Motown)。(Jermain壹直呆在Motown,直到1984年重新加入這個組合)。樂隊成員Michael Jackson(邁克爾·傑克遜)後來成為家喻戶曉的流行之王(king of 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