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與“合適”,所用的兩個字完全相同,只是字序不同,意義也基本相同,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適合” 是“符合實際情況或客觀要求”,“合適”是“符合(實際情況或客觀要求)”。但是,不能因此認為二者在使用中可以相互替代。二者的重要區別在於語法功能不同:“適合”是動詞,可以帶賓語;“合適”為形容詞,不能帶賓語。如:
①這個字不適合用在這裏。
②這雙鞋她穿著正合適。
例①中,中補詞組“用在這裏”作“適合”的賓語,例②的“合適”沒有賓語,二者不能相互替換。
值得註意的是,調整壹下兩詞在句子中的位置,它們有時可以用來表達同樣的意思,上述兩例可以分別說成:
①這個字用在這裏不合適。
②這雙鞋正適合她穿。
根據以上簡析,“合適戴在源字頭上”這壹結構中,“戴在源字頭上”顯然是中補詞組作賓語,因而此句不能用“合適”,而只能用“適合”。當然,也可以調整語序,改為“世上沒有另壹個字戴在源字頭上更合適。”
1、“適合”是及物動詞,用作謂語,壹般要求有賓語;“合適”是形容詞,用作定語、表語、謂語。
2、 適合帶有客觀的意味 合適有主觀 說白了就是前者是從別人那得到的 後者是自己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