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壹場雷雨中,有30多頭牛被累計致死。此次雷電造成損失,如果養殖戶有投保,則自有保險公司來承擔事故損失;如果沒有投保情況下,損失則只能有養殖戶自身承擔。
對於養殖戶來講,壹次死亡30多頭牛,可以說損失慘重。按照目前市場價,壹頭牛價值壹萬左右計算,此次養殖戶損失,也在30萬元左右。
這樣壹個風險和損失,絕非壹般養殖戶能夠承受,壹旦出現此類事情,意味著養殖戶前期投入,全部付諸東流。
單就此次損失承擔責任來看,應當分為下面兩種情況處理:
投保養殖險,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和損失保險的存在,本身就是為了轉移風險,將風險出現帶來損失,轉嫁給保險公司。
也正是因為保險公司存在,才使得很多事故發生以後,我們都能夠因為購買保險,而獲得相應賠償。
如果養殖戶為這30多頭牛購買保險,則此次雷擊事故,只要在保險範圍內,就可以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這樣壹來也能夠減少養殖戶損失,降低養殖行業風險。
未投保情況下,只能夠由養殖戶自身承擔出現事故之後,最讓人擔心情況,便是養殖戶自身,並沒有投保相應保險。
如果是這樣壹種情況,養殖戶損失,只能由自己來承擔,畢竟雷電屬於自然災害,我們不可能向雷電索賠。
養殖過程中,最害怕出現情況,便是這樣無妄的災難。在即將看到收益時候,讓所有的收益化作泡影。
此類事故出現,意味著養殖戶,長期以來投入和付出,都會大打折扣。
對於養殖戶來講,事故發生以後,悲傷對於事件處理於事無補。這時候理應想辦法處理死牛,盡可能挽回部分損失。
畢竟牛肉價格很高,可以將死牛屠宰,然後供應新鮮牛肉,采取這樣方式,來減少雷擊帶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