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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康的人物經歷

糯康(1969年-2013年),撣邦華人稱之為瑙坎,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區特大武裝集團販毒首犯,曾在緬甸MTA部隊服役,會說緬語和泰語。糯康為緬甸撣邦人,原屬緬甸大毒梟坤沙集團成員,直到2009年他仍然有壹個被緬甸政府承認的“合法身份”--大其力北部小鎮紅列鎮民兵團領導人。

1996年坤沙投降緬甸政府軍,糯康也隨之“投誠”,通過賄賂緬甸政府軍高層、勾結拉祜族民兵團,其手下的販毒團夥被稱為“糯康集團”。活躍於緬甸、老撾、泰國邊境交界之處。隨後收編了坤沙的舊部,逐漸成為金三角地區最大的毒梟。制販冰毒、海洛因,而且占據了湄公河地區,對過往船只的船員行綁架、謀殺、敲詐,因此受到中國、緬甸、老撾、泰國四國的通緝。

“糯康集團”長期從制販毒品、綁架殺人等犯罪活動,2011年10月,制造“湄公河慘案”。2012年5月10日,他被抓獲後由老撾依法移交中國。9月20日上午9時30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糯康、桑康、依萊、紮西卡、紮波、紮拖波等6名被告人分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只罪公開開庭審理。 2012年11月6日判處死刑。與其余六被告人連帶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計人民幣六百萬元。2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糯康數罪並罰判處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糯康已於2013年3月1日被執行註射死刑,至此湄公河慘案中被殺害的13名中國船員的亡靈將得以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