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前提是事故當時只是嘴上說沒事,沒有在事故責任單上簽名認可。這樣如果過壹,二天檢查出有事,仍然可以進行索賠。壹但簽過字了,就要上法院起訴才能得到索賠。當交通事故發生以後傷者可能占時沒有太大的傷癥表現,後期出現了就可以申請對肇事者進行追責。撞車時。妳覺得沒事。而事後妳又覺得自己吃虧了。妳可以找當地的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復驗。並出具自己持有的相應證明。就可以進行相應的索賠了。
車禍後處理流程:
壹旦發生車禍,請第壹時間停車,並通過自己的手勢及時向後車示意。此外,如果沒有生命危險,切忌激動大呼大叫,應當冷靜思考如何做到傷者迅速脫離現場。車禍後,如果有人受傷,按照法律規定需要賠償數量較大的人身損失費用,以及因路面、車輛缺陷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如果在車禍事故中沒有發生人員傷亡,雙方當事人可以到警察處進行調解。調解時需要註意以下幾點:遵守交通規則、積極溝通、提供有效證據。如果事故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如何處理損失問題十分關鍵。在處理過程中,首先需要高度重視對方的情緒,積極互相協商,以達成理想的賠償方案。車禍發生後,壹定要及時將車輛移到安全地帶。在確定車輛安放位置之後,需要調查車輛的損壞情況並據此處理。如果無法處理,請通過保險公司協助。
綜上所訴:車禍雖然不可避免,但只要大家奉行出車禍了人沒事的講究,就可以在事故中盡量做出最好的應對。因此,大家壹定要重視安全,加強安全知識的學習,也為自己和他人多壹份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