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填寫本人專業以外的長處和愛好。
簡歷在正式填表前,都必須先填寫草表或草稿。對表內所列項目,要實事求是地認真填寫,填好後須經組織認真審查核對。如不符合填表要求的,可退還本人修改補充,然後再按幹部管理範圍需要份數發正式表填寫。
簡歷在正式填表前,都必須先填寫草表或草稿。對表內所列項目,要實事求是地認真填寫,填好後須經組織認真審查核對。如不符合填表要求的,可退還本人修改補充,然後再按幹部管理範圍需要份數發正式表填寫。
擴展資料:
填寫簡歷註意事項
1、凡具備文字能力,都應由幹部本人自己填寫。如本人確實不能填寫,可有別人代筆,但需經本人簽名蓋章。書寫時壹律用鋼筆或毛筆,不得使用圓珠筆。凡上送和歸入本人檔案的《幹部履歷表》壹律不準復印。
2、凡經組織審閱同意後的《幹部履歷表》(包括本單位的主要領導同誌)都由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或組織、人事部門加蓋公章,然後按幹部管理範圍,份數要求送交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入正本和副本的第1類。
3、“學歷”是反映幹部所受到的教育程度,而不是幹部現有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學歷”欄中,應填寫所受教育的最高學歷。如填寫高中、中專及其以上學歷時,須填清楚是畢業還是結業、肄業。